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4日电 1月14日,湖北省医保局、湖北省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由132元/次调整为80元/次,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由40元/项调整为25元/项。上述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通知》要求,各公里医疗机构(包括疾控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医保、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报告。
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不超过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竞争谈判的形式确定其核酸单检或混检服务价格。
《通知》自2021年1月15日起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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