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迎高光时代?阿里起诉腾讯30余歌曲侵权,获赔43.2万元

快报
2021
01/20
08: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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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迎高光时代?阿里起诉腾讯30余歌曲侵权,获赔43.2万元

作者:静羽,图片来自“亿欧网”

1月19日,亿欧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阿里文化诉腾讯相关公司擅自向用户提供《五月天第一张创作专辑》等10张音乐专辑的网络传播服务的判决已出:阿里文化获赔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合计人民币43.2万元。

版权保护迎高光时代?阿里起诉腾讯30余歌曲侵权,获赔43.2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判决书显示,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音乐娱乐(深圳)有限公司未经原告授权许可,通过分开合作的方式擅自利用涉案产品“腾讯叮当智能视听屏”(型号:TD-K01)及“腾讯叮当”APP向用户提供涉案录音制品的网络传播服务。

据了解,本次涉案作品为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滚石唱片)收录在《五月天第一张创作专辑》《疼你的责任》等10张音乐专辑中的歌曲。此前,滚石唱片以独占性授权将歌曲授权给阿里文化,授权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

经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7日审理判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合计人民币43.2万元,驳回原告阿里文化其他诉讼请求。

无独有偶,近来互联网巨头间的版权争夺战频频被曝。

1月14日,字节跳动关联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与百度关联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被告因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百家号”中使用涉案作品《海贼王:有人谣传红发是天龙人,所谓的证据堪称可笑!》,被判决赔偿原告40元。

随着内容版权意识的觉醒,以及国家对版权的大力规范,各行各业对自身版权维护变得日渐清晰。可以说,从音乐到图文短视频,内容产业的版权保护迎来了历史上的好时刻。

(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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