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报通化疫情“0号传染源”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快报
2021
01/28
16:35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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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28日电 据“吉林检察”微博消息,28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微博通报,2021年1月22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吉林通报通化疫情“0号传染源”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来源:“吉林检察”微博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介绍,2021年1月12日通化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暴发,经查,此次疫情系因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经营者季某某于2021年1月9日聘请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该人系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疫情“0号传染源”)到通化市东昌区为其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引起。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于2021年1月17日对该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出,案件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引导侦查机关合法取证,确保了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新经纬APP)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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