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29日 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1号),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垄断行为被罚款1.007亿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举报,2020年9月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依法对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开展了调查。
经查,当事人滥用在中国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以下简称巴曲酶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行为,排除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考虑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当事人能够在调查期间主动进行整改,且已向下游制剂企业供应了巴曲酶原料药,当事人尚未取得违法所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对当事人处2019年度销售额50.367亿元人民币2%的罚款,共计1.007亿元。
2020年10月27日,先声药业归港上市,每股发行价13.7港元。截至29日收盘,收跌0.12%,报收于8.42港元/股。
WIND截图
WIND数据显示,先声药业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86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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