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8日电 据央行重庆营管部网站消息,“四罪”并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日前被罚款216.6万元。
来源:央行重庆营管部网站
央行重庆营管部网站7日公示,广发银行重庆分行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对外支付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未及时备案个人前置系统用户。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决定,对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16.6万元。
此外,周敏(时任广发银行重庆分行运营科技部总经理),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处以罚款3.5万元。
张艳(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法律与合规部(原合规与内审部)总经理),对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处以罚款1万元。(中新经纬APP)
(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