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10日消息,日前,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黎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黎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黎峰利用担任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黎峰简历
何黎峰,男,汉族,1960年2月生,江苏南京人,1996年6月入党,1978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解放军某部二连班长;
1982年1月至1984年6月,西藏自治区拉萨运输总公司汽车五队技工;
1984年6月至1984年9月,西藏自治区汽车运输总公司政治部干事;
1984年9月至1990年12月,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处科员;
1990年12月至1997年5月,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处主任科员;
1997年5月至2001年1月,西藏自治区交通厅保卫处副处长;
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西藏自治区交通厅纪委正处级副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3年8月,西藏自治区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003年8月至2005年11月,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政策法规处正处级干部;
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2006年10月至2011年1月,西藏自治区交通厅企业处处长;
2011年1月至2014年8月,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处(企业指导处)处长;
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西藏自治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5年7月至2020年8月,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9月退休。(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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