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味地黄制剂说明书将修订:增加多项不良反应

快报
2021
02/18
18: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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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8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18日消息,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六味地黄制剂(包括丸剂、胶囊剂、片剂、合剂、煎膏剂、颗粒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要求说明书增加多项不良反应及“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感冒患者慎用”等内容。

根据六味地黄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监测数据显示,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胃肠不适、食欲不振、便秘、瘙痒、皮疹、头痛、心悸、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项应当包括: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忌辛辣、不易消化食物;感冒患者慎用。

根据六味地黄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监测数据显示,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胃肠不适、食欲不振、便秘、瘙痒、皮疹、头痛、心悸、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项应当包括: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一是忌辛辣、不易消化食物;二是感冒患者慎用;三是服药期间出现上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如症状不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四是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五是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六是服药2~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七是过敏体质者慎用。

国家药监局要求,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1年5月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国家药监局指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中新经纬APP)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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