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成钢表示,目前,各地普遍开展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调解事项涉及总金额每年近50亿元,单项金额超过50万元。
有记者提问,目前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在诉调对接机制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将有哪些新的发展?
成钢表示,价格争议纠纷比较常见,主要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医疗服务、物业收费、旅游餐饮、农业生产等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目前,各地普遍开展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调解事项涉及总金额每年近50亿元,单项金额超过50万元。
成钢介绍,调解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发展,江苏、陕西、青海3省以省政府规章形式,河北、福建、山东等14省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了调解工作办法。各地主动融入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有的积极推动调解工作进商圈、进景区、进社区、进园区,有的积极构建多部门资源共享、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让调解工作更有力度、速度和温度。
成钢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标志着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首批选定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重庆、四川、陕西和青海等9个省(直辖市)、220多个市县开展试点,旨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挥价格认定工作专业优势,在诉前和诉中环节调解化解部分民商事案件中价格争议纠纷。随着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逐步完善及诉调对接工作的有效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将进一步融入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体系,为规范价格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基层治理、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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