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科普宣传中不得传播未经科学验证现象

快报
2021
02/21
00: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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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0日电 国家卫健委网站20日发布《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下称《规范》)提出,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署名,无实质学术贡献者不得“挂名”;科普宣传中不得向公众传播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

《规范》要求,医学科研人员在涉及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和已知病原改造等研究中,要树立公共卫生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研究,病原采集、运输和处理等均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报告传染病、新发或疑似新发的传染病例,留存相关凭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医学科研人员在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过程中,要遵守《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和学术论文投稿、著作出版有关规定。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署名应当按照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无实质学术贡献者不得“挂名”

医学科研人员应当认真审核拟公开发表成果,避免出现错误和失误。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出现的错误和失误,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公开承认并予以更正或撤回。

《规范》明确,医学科研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不得虚报、冒领、挪用科研资金。

《规范》中还提到,医学科研人员在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中应当秉持科学精神、坚守社会责任,避免不实表述和新闻炒作,不人为夸大研究基础和学术价值,不得向公众传播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

医学科研人员发布与疫情相关的研究结果时,应当牢固树立公共卫生、科研诚信和伦理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方面,《规范》要求,医学科研机构应当加强对科研论文和成果发表的署名管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无实质性贡献挂名的责任。医学科研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内医学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的管理,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人员奖励奖金、临床工作考核等挂钩,对在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内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医学科研人员,要及时警示提醒。(中新经纬APP)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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