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5日电 25日,科技部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开放创新合作机制》的通知,通知称,聚焦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四川、湖南等地区与海南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关村(000931,股吧)在海南布局。
通知要求,坚持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以海南实际需求为牵引,聚焦海南重点产业发展、离岸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园区合作等需求,推动相关省市、科技园区、科技部相关司局与海南省的合作需求单位建立“一对一、点对点、多对一”的多层次合作模式,加快推进《实施方案》落实,以开放合作促进海南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有力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通知称,建立重点地区与海南省科技合作机制。聚焦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四川、湖南等地区与海南建立合作机制,重点推动上海市优势单位与海南省需求方开展深远海、热带特色农业、航天、临床医学等合作;推动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关村在海南布局;推动广东、深圳与海南开展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海洋科技服务等领域的科技合作,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联动发展;推动四川与海南开展生物医药领域等科技合作,鼓励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研发应用;推动湖南与海南开展超级杂交稻育种、新材料、海洋装备等领域的科技合作。
通知提出,推进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全面梳理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建立海南离岸创新创业政策指导目录,发挥海南在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优势。推动海南深化国际技术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多帮一科技园区对口帮扶工作。加大对海南省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发挥海南实施主体作用。海南是落实创新开放合作的主体,要主动与相关单位、地区加强沟通,推进建立“点对点”合作。海南省要围绕加快合作机制及合作事项落实,要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开放合作的条件。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部省会商,要将推动合作机制落实作为部省会商的重要议题。完善激励机制。开展合作机制落实的监测评价,将各地方落实合作情况作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考量因素,对于主动务实推进合作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给予表扬。(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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