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日电 题:《余淼杰:发展要兼顾城乡协调和区域协调》
作者 余淼杰(北京大学国家发展中心研究院副院长)
“十四五”开局意味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理解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关系?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三者是紧密连接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中,从创新看,一方面是关键技术上要自主创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助其他国家的技术,通过自己的借鉴、体会、吸收成为的自己独有技术,解决卡脖子的问题,在科技方面实现创新。另一方面是制度和规则方面的创新,这在参与国际竞争中特别重要。
从绿色看,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意味着在以后对经济发展的考虑中,不会只是简单地考虑GDP总量的大小。
从协调看,一方面要注重城乡的协调,另一方面要注重区域的协调。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历经八年,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奇迹。接下来应该转向乡村振兴,注重城乡协调,缩小乡村之间的差距。而区域协调发展则包括各个地区的协调发展,大城市群之间的协调发展,比如京津冀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城市群等的协调发展。
从共享看,协调发展的目标就是为了共享。如何做好共享,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处理好二次分配,这需要通过税费调节实现。
从开放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有几点工作比较重要。一是打通流通的阻点,二是让贸易与产业更好地融合,三是推动区域的经贸合作。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三者相辅相成。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新发展阶段达到目标,我有几点建议。
在内循环方面,第一,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动要素的市场化。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地把数据纳入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时代,确实应当明确数据作为要素的基本性地位。此外,在做大做强国有经济的同时,确保民营经济和外资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待。
第二,要通过深入地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改革,推进贸易自由化。中国已经建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广了260项制度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方面,主要有四点工作在推进。一是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二是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三是简政放权,四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进行金融改革。自由贸易港方面,以海南自贸港为例,其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全面实现早期收获和实现全面的开放。早期收获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的自由贸易和要素的自由流动,而全面开放则包括制度方面的创新。对于沿海地区或内地有双机场条件的城市,可以考虑建设自由贸易空港,比如西安、郑州都是具备条件的。
第三,通过改善营商环境来推进投资的便利化。中国的营商环境已经有了很大改善。要注意打破区域间的贸易壁垒,畅通国内的贸易流通,继续推进投资便利化。
第四,拉动内需。拉动内需促进居民消费,前提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必须提升,这意味着必须要降低税费。扩大消费的另一个前提是稳就业、稳市场主体,要创造出大量就业岗位的企业,让企业在疫情和存在逆全球化思维的背景之下依然能够生存下去,这些需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拉动。
第五,进行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的融合,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以及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
第六,区域协同发展。京津冀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城市群和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五大城市群中目前发展最好的是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它的创新强度,发展潜力巨大。长江中游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但长江中游地区和成渝地区,周围城市群还没有形成。
外循环方面,现在全球贸易格局呈现出三足鼎立,即美国为核心的北美地区,中国为核心的亚太地区,和德国为核心的欧盟地区,但三足鼎立不等于三子独立。中国在2020年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又迈进了一步,未来还要积极地推进外贸方面的工作。
(本文据余淼杰在由中国网主办的“中国圆桌论坛”上的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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