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3日电 3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通报“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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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车内未发现打斗痕迹,受害人死亡后经法医学检验,衣裤未发现撕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犯罪嫌疑人周某春(货拉拉司机)基因型。
专案组调取监控还原2月6日晚涉案车辆接单后运行过程,未发现车辆大幅度摇摆、频繁变道等行驶轨迹异常情况。同时,专案组回看视频发现,涉案车辆行驶时,副驾驶室车窗玻璃一直为半开状态,车内情况无法看清。
针对偏航问题,根据犯罪嫌疑人周某春供述,专案组多次实验发现,货拉拉APP导航路线总里程11公里,红绿灯15个,驾车需用时约21分钟;偏航路线总里程11. 5公里,红绿灯11个,可节省4分钟左右。
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为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21时29分许,车辆行至林语路佳园路口时,受害人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不满;车辆行至林语路曲苑路口时,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
发现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车某某从车窗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车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
21时30分34秒,周某春拨打120急救电话,21时34分16秒拨打救护车电话,21时39分,在救护车司机的提醒下拨打110报警。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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