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事件的官方通告出来了。
情况大致是,司机想省时间多赚钱,提出帮乘客搬东西(能收服务费)想抄近道(能省时间)
乘客想省钱想安全,不要司机帮忙自己来回搬东西(免去服务费)中间司机抄近道偏航,提出反对。但司机不予理睬,之后女方乘客将身子伸出车窗外最终意外身亡。
跳车这个地方其实是本案最大谜题,一开始这个案件许多人的猜想是司机想猥亵女生,女生跳车逃生时死亡。
但现在完整通告出来后,司机的情况更接近“服务态度恶劣”,不至于闹到女方跳车逃生上。
我猜想应该是双方因为抄近道出现纠纷后,女方威胁跳车,“再不回正确路线我就跳车”,司机“有种你就跳”,结果女方真的打开车窗伸出身子最终出现悲剧。
当然,这是我的猜想,也可能女方一看偏离航线就感到危险然后跳车,但我认为这个可能性偏小一些。因为如果感觉危险可能优先选项是报警而不是直接跳车。
总体来看,这是一个双方缺乏沟通酿成的悲剧。
女方估计觉得司机很烦,又催人赶时间又老是要加钱。
司机可能也觉得女方很烦,搬东西很慢还不让抄近道影响他赚钱(他甚至接了下一单)
如果双方能多多沟通,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但是,抛开这个案件本身,这里其实有一个许多人都没有留意到的问题,这两天大家各种讨论也似乎都忽视了这块。
那就是,货拉拉的模式,其实是处于一个中间地带的。他的搬家服务,介于货运和客运的中间地带。
很多人在案件一出来后,都指责货拉拉居然没有车内录音功能,我一直没吭声,因为,大家忽视了一点~
货拉拉,这是一个物流公司,他本身是往顺丰快递,德邦物流这些物流公司归类的。
货拉拉的这些车辆,也不是载人车辆,而是“货运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货运机动车是不能载客的~
所以,严格来说,他甚至连载人都是不符合规范的,更不要说车内录音了~
滴滴能录音的前提,是滴滴的车内空间,是他们进行车辆运输服务的营业空间。
但货拉拉,严格来说就是拉你的货的,都不能载客。
之前能带人,是因为把你算作“附载作业人员”,理论上,乘客是需要接受一些培训和提前告知免责声明才能跟车的。(因为这个场景下乘客是不带保险的,具体见图三)
所以抄近道服务态度恶劣这些。。。我认为货拉拉司机搞不好就没有经过专门的服务人员培训,原本这就是货车司机。
所以,货拉拉载客这里,其实是有一些问题的。
但是,你可能发现了,这块很少有人提,互联网博主们都没怎么吭声,也没有什么人站在道德高地上喷货拉拉违规。
因为,了解情况的人都明白,这块真计较起来,麻烦的其实是消费者。
对于货拉拉来说,我一趟车载了你的货,要不要带你个人,都是这点钱没有区别。我想省事不担责任,公事公办不让你上车就行了。
但对于消费者来说,货拉拉不能载客,所以我搬家,东西让他们运过去,然后我不能跟着货车走?还得再叫辆滴滴把我认运过去?这不是扯淡吗?
麻烦不麻烦两说,我也不放心东西啊。
这个场景下,只能让乘客跟车。
但具体“跟车”这个状况,算客运还是货运,就涉及很多问题了。
算客运,那么货车司机甚至平台是不是都还要拿到类似滴滴的网约车牌照,经营许可证
算货运,那么乘客跟车如何合法化,是否要附加声明协议
我想,就是接下来所有这类服务都要面对的问题了。
— — 相比于无止境的谩骂,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找到问题背后的答案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找到骂人的方法,这样才能杜绝下一个受害者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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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