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杨卉)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航集团”)及相关联的一系列企业破产重整事件又有新进展。3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管理人的申请,法院于2021年3月13日依法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庞大的海航系下一步将走向何方,仍有待观望。
具体来看,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公告中指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具体申报方式和细节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而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另外,公告还指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6月4日上午9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具体会议细节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今年1月海航集团破产重整的消息牵动多方神经。截至目前,海航集团及相关联的一系列企业申请破产重整已有一段时间,这场涉及庞大企业、资产规模和债务的破产重整事件仍在进行时。1月底,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发布了2020业绩预告。经测算,该公司 2020年预计亏损580亿元-650亿元,并将导致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对此,海南航空称,业绩预亏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公司经营大幅亏损;同时因海航集团等公司重要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导致公司所持关联方的股权投资、应收关联方款项、金融资产及飞机资产等预计可能出现损失。2月27日,海南航空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其实,此前也有公开消息称,经过此次重整,海航集团未来或将业务核心聚焦于航空主业。在民航高级经济师王疆民看来,海航集团此前的业务扩展及一些投资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公司的精力,梳理不良投资及债务成为眼下的当务之急。不过,王疆民也表示,在航空业务方面,海航集团旗下的地方航司还是有着一定的发展空间,且海航自身的品牌也有着不小的影响力,无论是航线、基础设施建设都有自身的优势和发展空间。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