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8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18日通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于2019年12月对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7月2日印发《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鼓励优先使用(采购)本市工业产品2019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工信〔2019〕7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曲靖市13个市直有关单位就优先使用(采购)本市工业产品进行量化考核。该《实施细则》对使用(采购)非本地企业的产品进行了一定限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完成后,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向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上级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出了行政建议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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