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马纪朝
在河南一条造价约5亿元的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招标现场,当电子屏幕上分别显示出两家投标单位的报价时,孙刚惊呆了:两家投标企业的报价,竟然均为496954681元。
“高达9位数的报价,竟然也能完全一致?”孙刚事后咨询得知,从数理统计的角度来看,在当事双方未提前沟通的情况下,能够同时报出完全一致9位数的概率,是亿万分之一。
软件也精算不出的“同款”报价
同时给出496954681元报价的两家投标企业,分别为河南省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路桥”)、江西景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景泰路桥”)。在2021年1月11日同时参与“2020年度禹州市普通干线公路改建工程”招投标时,两家企业给出了上述“同款”报价。
该改建工程的招标人为禹州市公路管理局。
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发现,2020年12月中旬,禹州市公路管理局通过招投标网站发布“2020年度禹州市普通干线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标的包括两个标段:第1标段为施工工程,第2标段为监理工程。
共有包括光大路桥、景泰路桥在内的9家企业,参与了第1标段施工工程的投标。孙刚为其中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该工程的招标。
2021年2月26日,禹州市公路管理局发布中标公告称,光大路桥中标,中标金额为496954681元。
光大路桥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是一家民营公路施工总承包企业,总部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是一家自主投标经营、施工的现代化中型企业。
不过,在1月的开标现场发生的那一幕,让孙刚记忆犹新,并因此质疑光大路桥宣称的“自主投标经营”的真实性。
当天招标代理人宣读投标人的报价数额时,景泰路桥、光大路桥的报价完全一致,均为496954681元。
“当时,连招标代理公司的人都不敢相信,他们刚开始可能以为是电脑显示问题,多次重启电子开标系统。但是,电脑重启了两次,显示结果都一样。”事后,孙刚从禹州市公路管理局的回复函中获知,景泰路桥的“清单总报价”为498075330元,与该公司在投标函中的总报价496954681元并不一致。
既然景泰路桥的投标价是498075330元,为何却上报显示为496954681元?孙刚与行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导致这一乌龙结果的最可能解释,是两家公司的投标资料、报价,均是同一拨人做出的,在最终上报时,或许因为一时手忙脚乱,导致出现了连“造价软件也精确计算不出的、分毫不差的一致性投标总价”。
“这已不是概率问题,这是抄作业把别人的名字都抄上去了!”孙刚说。
孙刚等人在发现该乌龙事件后,立即将对此疑问的质疑反馈给了禹州市公路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禹州市公路管理局书面回复称,经核查,景泰路桥所附清单报价应为498075330元,与投标函报价(496954681元)不一致。最终,景泰路桥因“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清单中的报价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至于景泰路桥的投标总报价为何会与光大路桥完全一致,是否涉嫌“相互串通投标”,禹州市公路管理局的书面回复称,无法认定景泰路桥和光大路桥有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况。
3月20日下午,第一财经记者先后就此问题分别采访禹州市公路管理局、禹州市交通运输执法局。
截至发稿,禹州市公路管理局尚未给出回复。禹州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一位负责人则在电话中告诉第一财经,“因为不知道(当时的投标现场)具体是什么情况”,无法对“两家投标企业出现报价完全一致”做出答复。
中标企业多次卷入“围标”风波
真相到底如何?
3月21日下午,第一财经记者与景泰路桥经营负责人余杰取得了联系。“我也是一头雾水……不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出现。”余杰说,当时,景泰路桥公司也是看到这个项目还可以,才决定去投标的。为此,他们经营部还专门精心制作了报价清单,然后,又派出一位员工连夜赶到河南禹州,并紧急填写了标书。
“那个小伙子(员工)也是懵的。”余杰说,报价乌龙事件出来以后,他们还专门问过上述由总公司派出、当时就在投标现场的员工。但这名员工自己也搞不清,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晚一点,我们公司就会开会,问一下到底是什么情况。”余杰表示,等调查结果出来,将第一时间与记者联系。
第一财经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后发现,光大路桥曾先后多次卷入多个工程的招投标围标、串标(都指串通投标行为)。
3月21日下午,第一财经记者就上述事件致电光大路桥董事长魏方谦,他在电话中称,(举报他们的)这个单位很喜欢告状,(举报的内容)都是造谣、无中生有。当记者问,裁判文书网上一些判决书中光大路桥在列、该公司是否确实涉嫌围标时,魏方谦以自己正在开车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随后,记者又多次向魏方谦发去信息,希望进一步采访,但截至发稿时未能获得答复。
公开信息则显示, 2017年3月13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秩序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7]20号)文件,转发赣州市发改委、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首批涉嫌参与安远G358公路改建、信丰G105绕城改造工程串通投标企业名单的通报》,对相关违法单位信息予以披露和处罚。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光大路桥在以上两个项目投标过程中,均涉嫌串标、围标的违法行为。而景泰路桥和光大路桥都曾出现在 “安远G358公路改建工程串通投标企业名单”上。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也在2020年6月30日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指控,张某等多名被告人在得知利川市某工程正在公开招标时,先后共计借用19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其中,张某除了借用自己联系的恒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光大路桥等4家公司外,还以人民币24万元的价格向被告人邓华借用了江西宏发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云峰道桥有限公司的资质。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则在2020年9月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称,被告人刘某等人曾将光大路桥等5家公司并在杨长禄名下,以投标G105工程,其中,有出借公司资质的,谈好借资质费用每家公司10万~18万元,也有与被告人联系的其他公司联合投标的。
云南省永仁县人民法院也在2019年1月的一份判决书中称,陶某曾先后找到豫新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光大路桥等五家公司参与一段工程的招投标报名。永仁太平洋(601099,股吧)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韩某则通过陶某向豫新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光大路桥等五家陪标公司共支付陪标费12万元。
在裁判文书网查询时,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竟有近万份裁判文书均涉及工程、项目的围标、串标内幕。
对于此种乱象层出不穷的原因,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工程部律师张晓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虽然这些年各级政府针对围标、串标都在加大打击力度,但一些投资数亿甚至数百亿元的工程项目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空间,最终造成围标、串标成为建筑工程领域的常见潜规则。
张晓林说,围标、串标虽然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但是仍有一些企业出于利益考虑顶风作案,损害国家利益,扰乱市场秩序。
“一般情况下,影响工程报价的因素非常多,比如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以及采购渠道、人工成本、施工企业管理水平、融资成本、施工企业实力、造价人员对于图纸的理解等等,以上任一因素都会导致投标价格差异。”张晓林表示,对于一项总投资金额近5亿元的大金额工程,两家企业报价完全相同,已可以初步判断为涉嫌违法串标,但最终是否违法,应由政府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依法认定。
“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及时调查本案,给公众一个交代。”张晓林说。
(应被访者要求,孙刚为化名)
(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