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车位 北京4月1日起实施

快报
2021
04/01
16: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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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按照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应引导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位。其中,在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内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影响正常充电活动。

而在“无人值守”的自助式充电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则宜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解决非充电车辆、完成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问题。

公共服务领域充电站、单位内部充电站、居住区内部公用充电站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充电站,宜选择合适的时间对外开放。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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