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原主任赵杰被提起公诉

快报
2021
04/06
20: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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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6日电 据最高检6日消息,日前,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赵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绥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绥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杰利用担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等职务便利,先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收购改制公司、承揽工程、人事提拔、购买煤炭、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7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主任赵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杰简历

赵杰,男,汉族,1955年5月生,天津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2.12—1975.10天津针棉织品采购供应站团支部委员

1975.10—1978.10天津财经学院商业经济专业学生

1978.10—1982.05国务院财经领导小组干部

1982.05—1985.05国家经委财贸综合局主任科员

1985.05—1988.08国务院经济调节办公室副处长

1988.08—1992.02物资部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部门经理(正处级)

1992.02—1993.07物资部中国物资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司局级)

1993.07—1998.08国内贸易部市场建设管理司副司长(主持工作)(其间:1996.05—1998.04天津财经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1998.08—1998.12国家国内贸易局设备成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8.12—2002.07国家国内贸易局设备成套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2.07—2003.05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局级干部

2003.05—2003.06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助理(挂职)

2003.06—2005.03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挂职)

2005.03—2016.02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其间:2005.06—2007.07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9.03—2014.04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16.02—2018.08黑龙江省政府参事

2018.08退休

(中新经纬APP)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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