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纠正不当干预行为。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 者丨辛继召
编 辑丨林虹
图 / 图虫
4月8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次会议,研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微观治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
会议指出,通过多年改革,我国逐步探索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大、中、小、微型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共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地方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整体质量、管理能力、市场化程度持续提升,在服务“三农”、基层、中小微企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总体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同时,部分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有所暴露,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有待完善,需要高度重视。
金融委要求,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地方金融机构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纠正不当干预行为。
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金融委会议要求,以优化金融供给侧体系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微观治理机制见效、地区金融生态改善。一是把握定位,优化结构。支持引导地方金融机构专注主业,立足本地,回归本源,树立稳健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当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金融委会议要求。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去年以来,除四川银行、山西银行等陆续设立,多地城农商行开展中小银行并购重组。2020年出现至少7起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案例,其中2起为城商行、5起为农商行及农信机构,共涉及近30家银行机构。
城商行中,今年4月,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设立山西银行。而在2020年11月,四川银行正式开业,该行是在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原凉山州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引入28家投资者后新设合并而来。2021年1月,辽宁省称将推进省内城商行整体改革工作,申请新设组建一家省级城商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商行。
更多的中小银行合并重组发生在农商行之间。3月26日,陕西秦农农商银行发布消息,该行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秦农银行吸收合并西安鄠邑农商银行、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的议案。去年7月,陕西银保监局同意陕西榆林榆阳农商行、陕西横山农商行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陕西榆林农商行。之后,由徐州铜山农商行、淮海农商行、彭城农商行合并组建的徐州农商行也正式获批筹建。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
金融委对地方金融监管和机构提出明确的要求,一方面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要求地方金融机构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
金融委要求强化监管,提升质效。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数据真实性等的监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科技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和覆盖面。要强化监管追责问责,严肃查处金融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
对于地方金融机构,除“一行两会”监管的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各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监管机构范围是“7+4”类机构,包括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7类机构,以及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4类机构。
一位地方监管人士对记者表示,“7+4”类的典型特征是数量庞大,机构普遍较小,空壳公司多,监管力量难以全面覆盖,只能依赖监管科技手段、甚至行业协会的力量协助监管。
金融委还要求健全治理,规范经营。地方金融机构要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审慎经营,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银行异地营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央行《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起,将地方法人银行吸收异地存款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禁止其通过各种渠道开办异地存款,已发生的存量存款自然到期结清。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也提到了商业银行的属地化经营原则,明确表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当在住所地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展业。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此前对媒体表示,从政策导向角度看,中小银行的核心是支持本地经济发展,如果资产端业务突破地域限制,不利于支持本地实体经济,资金外流也会加大县域地区发展不均衡。实践中,一些中小银行借助互联网吸储虽然做大了自身规模,但是风险隐患被慢慢放大。“中小银行开办异地存款、突破区域经营的动力就是对于规模的向往,突破地域限制后,银行的存贷款市场非常容易做大,但也存在着一定流动性风险。”
金融委会议要求完善法治,增强活力。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纠正不当干预行为,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激发地方金融机构的创造创新活力。
以银行业为例,中小银行服务本地经济有着天然优势。由于其机构设置层级少、决策链条短,能够灵活对接小微企业。在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不少地方中小银行及时推出“复工贷”等惠企大礼包,以低息资金驰援口罩生产企业。
不过,仍存在地方政府对银行信贷的行政干预情况出现。去年“一行两会”发布修订后的《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的实施办法(2020)》,指出,各地方政府不当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管理情况,纳入定性评价标准。
再度聚焦大宗商品涨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委会议再度强调关注大宗商品价格走势。金融委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持宏观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近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全球通胀问题引发各界关切,尤其是会否加大国内输入性通胀压力。
金融委强调,要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特别是关注大宗商品价格走势。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高层会议中第三次关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
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南京主持召开部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视频座谈会上说,当前国际环境依然复杂,带来多方面影响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快,国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就业压力较大、部分行业恢复较慢等问题。3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表示:“一是密切跟踪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及对我国影响,科学把握国内经济运行同比和环比态势,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实施政策预调微调,尤其要做好促就业、稳物价等工作,稳定市场预期。”
大宗商品涨价对市场影响究竟如何?据央视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物价走势客观上会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全球流动性宽裕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可能通过贸易、金融等渠道向国内传导,但这种传导影响总体上是有限的、可控的。近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主要是由于短期供需关系变化、流动性宽裕以及投机炒作等多因素交织的结果。目前,大宗商品供需两端并没有出现整体性、趋势性变化,价格不具备长期上涨的基础。
本期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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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