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2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丛亮,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海关总署副署长张际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和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中国网 杨楠 摄)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记者:丛亮主任,刚刚您在开场白中介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的整体进展情况。我的问题是,国家发改委作为主要牵头部门之一,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能否请您具体介绍一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丛亮:我刚才从总体上介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的进展情况,这是各部门和海南省共同努力的结果。202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项目,与海南省和相关部门一道,共同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框架加快建立。
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专一重”。“三专”就是出台三项海南自由贸易港专项政策。“一重”就是组织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
第一个“专”,就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为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制度和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与2020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30条相比,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到27条。还有一些条目比以前开放力度更大,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开放。下一步,还将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不断缩减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负面清单,逐步实现投资自由便利。
第二个“专”,就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鼓励类产业目录。为正确引导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方向,推动国内外优质企业加快集聚。2021年1月27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引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政策产业目录(2020年版)》,采用“国家现有目录+地区新增目录”的体例结构,在国家现有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14个大类行业、143个细分行业,基本涵盖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点产业和领域,既实现产业条目多、涵盖范围广,又重点突出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下一步,还将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适时对产业目录进行修订。
第三个“专”,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的若干特别措施。为发挥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试行最高水平政策的独特优势,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准入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前几天,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特别措施,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定位,在医疗、金融、文化、教育等领域实行特别准入政策,提出了22条含金量很高的特别准入措施,将有效促进优质生产要素加速聚集,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
“一重”就是组织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项目建设。研究编制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制度。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亿元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印发《实施智慧海南的总体方案》《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和交通、能源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将海南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就是REITs试点,支持盘活存量资产,拓宽重大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