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信托被罚150万元: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

快报
2021
04/25
22:3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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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5日电 据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5日显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被罚150万元人民币。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兴业信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未严格落实核保内控要求、将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给自然人。

行政处罚依据显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九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第二条第(二)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对兴业信托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俞诺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唐平华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徐静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司斌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中新经纬APP)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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