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近日消息,为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回归住房租赁服务本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银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意见从加强从业管理、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合理调控住房租金水平、妥善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方面,意见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季丽亚 HN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