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健委回应新冠病毒疫苗补种等问题

快报
2021
04/28
10:3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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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博客,微博)记者 陈栋

本报讯 青岛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青岛使用的是哪种疫苗,适用于哪些人群,是否需要加强免疫……针对群众关心的这些问题,昨日,青岛市卫健委相关业务部门一一作出回应。

问:目前青岛市使用的是何种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和免疫原性如何?

答:目前,青岛市使用3个疫苗生产企业的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

附条件批准上市的2个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 细胞)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临床试验分析结果显示,疫苗保护力均达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临床试验和紧急使用阶段及前期重点人群较大规模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表明,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良好。

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亚单位疫苗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智飞龙科马)生产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I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

问:目前青岛市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剂次和间隔是什么?

答: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问:新冠病毒疫苗未按照现有程序接种者或迟种者如何补种?

答:对2剂或3剂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对在14天内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2剂接种3周后尽早补种1剂灭活疫苗。对在14-21天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

问:新冠病毒疫苗可以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吗?

答: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问:新冠病毒疫苗可以产品替换接种吗?

答: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是什么?

答: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者;(5)妊娠期妇女。

问:60岁及以上人群如何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答: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季丽亚 HN00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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