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荣蕾)4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经复核通过的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可由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房源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也可采取快速配租、实时配租等方式,直接依据备案时间、优先资格等条件排定选房顺序。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公租房轮候时间较长的家庭,新政还提供了一个“特别”的解决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及,对于轮候时间超过5年的备案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结合家庭轮候时间、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组织选房。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备选房源应当不少于两处,且户型应当与通知选房家庭资格相匹配。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