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4月29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消息称,近日向上海地区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报2020年度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情况。2020年,上海总部扎实推进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分离执法体制改革,依法严肃惩处金融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秩序。累计作出31项行政处罚决定,包括12家金融机构和19名直接责任人,罚款金额总计1053万元,其中对金融机构罚款总金额为985.5万元,对个人罚款总金额为67.5万元。
2020年,上海总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实施“对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双罚”比例较高,50%的金融机构被实施双罚。处罚涉及的业务领域中,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处罚的机构数量占比达42%,罚款金额占比达81%,机构类型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处罚的个人数量占比达84%,涉及分行(公司)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等。处罚涉及的其他业务领域还包括支付结算、征信管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融统计和国库等。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