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7日讯(记者 郭帅)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知名医美平台“更美app”(运营主体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完美公司”)日前因侵犯女星许晴肖像权,被法院判决连续15天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4万元。
中国网科技调查发现,自2016年以来,更美App(北京完美公司)已接连与王一博、李易峰、关晓彤、蒋勤勤、周冬雨、许晴、王鸥、马苏等数十位明星艺人发生过类似侵权纠纷,有业内人士称其为“碰瓷营销专业户”。
判赔14万 此前数次侵犯许晴肖像权
据裁判文书显示,北京完美公司于2020年5月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手撕女演员、公开声称讨厌许晴,宁静是真性情还是自我作死?》等13篇文章,并在上述文章中擅自使用了28张许晴肖像图片,且文章内有大量整形项目宣传、美容产品促销和官方APP、公众号商业信息。
许晴方认为,北京完美公司未经许可多次擅自利用原告的肖像对其提供的整形项目服务进行推广宣传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原告肖像中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严重侵犯了自己肖像权。此外,被告还在上述涉案文章中多次编造“其实除了水光针和肉毒素这样的项目,她也会定期去做埋线提升”等不实信息,被告的上述行为极易误导浏览者认为许晴曾接受过相关美容整形项目,对许晴产生误解,从而降低对原告的社会评价,亦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此外,许晴方表示,北京完美公司对许晴的侵权系被告的第二次侵权。2018年4月,北京完美公司曾因在相同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多篇侵权文章而被许晴起诉至北京市其怀柔区人民法院。北京完美公司在一年后在相同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针对许晴的侵权文章,在多次收到原告律师函后仍未删除涉案侵权文章,主观恶意明显。
许晴向一审法院提出“判令被告即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终止涉嫌侵权行为;判令被告在《人民法院报》上及微信公众号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以及维权成本开支5000元,共计355000元赔偿”的诉讼请求。
北京完美公司一审时辩称:“被告在公众号中引用原告照片的行为并非商业行为,没有从中获益;被告在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后,立即实施了删除文章等措施,并且相关文章的点击量较小、传播影响范围有限;被告发布的文章和照片,并没有对原告的名誉造成损害。”
一审法院认为,北京完美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多幅原告肖像图片吸引相关公众关注、阅读,推介被告微信公众号、销售被告商品、项目,具有明显的商业使用性质。北京完美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使用许晴的肖像取得了授权,故认为北京完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许晴的肖像权。
裁判文书同时显示,北京完美公司曾因类似侵权行为与许晴发生纠纷,完美创意公司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又连续实施了数次同类侵权行为,即本案中数个侵害肖像权行为发生在上次纠纷处理完毕后。一审法院认为北京完美公司存在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再次造成侵害许晴合法权利的后果,而放任该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较高的主观过错程度,一审法院在酌情确定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时,适当上调赔偿金额。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北京完美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连续十五日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许晴公开致歉,并赔偿许晴经济损失14万元。
北京完美公司不服上述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碰瓷”各路明星 侵权官司不断
事实上,上述案件并非北京完美公司首次卷入明星肖像权官司,其近年来和王一博、李易峰、关晓彤、蒋勤勤、周冬雨等多名当红明星数次发生肖像权纠纷,可谓“惯犯”。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系医美平台“更美app”母公司,其自2013年成立以来,已经历5轮融资。天使轮由经纬中国在2013年公司成立之初发起,其后红杉资本、Vivo Capital、红杉资本等纷纷跟投了数轮。2016年及2018年年中,公司先后两次获得了超过3亿元的联合投资,出资人除了投资机构还包括复星医药(600196,股吧)、腾讯及苏宁等明星企业。
图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自2016年以来,北京完美公司已和王一博、李易峰、关晓彤、蒋勤勤、周冬雨、许晴、王鸥、马苏等数十位明星艺人发生过侵权纠纷。
2019年6月27日,胡杏儿、张柏芝、王蒙蒙、李小璐、唐嫣、张燕、张予曦、黄晓明、佟丽娅、李冰冰、赵丽颖、靳东等12位演员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的肖像权纠纷同日开庭,曾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在和明星的肖像权诉争中,北京完美公司多次被判败诉、赔偿。2020年7月,北京完美公司被判赔偿刘诗施经济损失13万元,并在公众号连续10日刊登致歉声明;2020年9月,完美创意公司被判赔偿吴静怡合计超20万元。
此外,在和许晴的肖像权纠纷之前,于今年3月15日,北京完美公司和明星蒋勤勤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结果。北京完美公司被法院认定侵犯蒋勤勤肖像权,被判赔偿蒋勤勤经济损失10万元,且需连续10日在公众号登载声明进行赔礼致歉。
关于许晴与更美公众号的诉讼,更美app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称,“源于2018年更美微信公众号文章曾使用过演员许晴照片。使用明星照片的初衷是为了让审美科普更加通俗易懂和具备趣味性,希望帮助用户搭建能够了解美学知识、学习审美的渠道。该过程中对许晴女士造成困扰,更美深表歉意,”
关于为何频发涉明星肖像权诉讼?是否是故意碰瓷?后续有无改进措施?上述负责人表示,更美公众号正在进行内容转型,保留美学知识科普的基础上,减少娱乐类内容,增加时尚类内容,目前暂无新增相关纠纷。“很多明星诉讼多为2018年历史遗留问题,更美已在积极地和当事人沟通,争取和解或者拿到授权,如果确有违法违规行为,更美接受媒体与政府的监督和监管,”该负责人表示。
(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