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8日电 8日,国新办举行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表示,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是维护公平公正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何志敏介绍,《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已于4月27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日印发。何志敏表示,《通知》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例如,提出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谈及“全面取消各地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的背景和目的,何志敏指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工作基础总体较为薄弱,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初期,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专利、商标资助奖励政策,为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客观上起到了推动我国迅速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作用。但是在专利和商标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申请人为套取资助和奖励,不以使用为目的来注册商标,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来申请专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产生了商标恶意囤积和专利非正常申请情况的出现。
何志敏谈到,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各地把资助奖励的重点转向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展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服务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公平公正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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