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1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日通报,依据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苏永泓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苏永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永泓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信仰缺失,热衷于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违反群众纪律,乱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违规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苏永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贵州省纪委监委公布的简历显示,苏永泓,男,汉族,1968年4月生,四川南充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贵州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9年7月至1991年11月,任贵阳市白云区监察局科员;
1991年11月至1992年6月,任贵阳市白云区人事局科员;
1992年6月至1998年11月,任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科员;
1998年11月至2001年5月,任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1年5月至2003年1月,任贵阳市白云区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任白云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2005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贵阳市白云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办公室主任(兼);
2010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任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2月至2013年8月,任贵州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开投公司)董事长助理,贵州贵安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间,2013年4月至2018年9月任贵安新区骨干路网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任贵安开投公司董事长助理、贵安建投公司董事长;
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任贵安开投公司副总经理、贵安建投公司董事长;
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任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贵安开投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任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贵安开投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8年9月,任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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