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1日讯(记者叶浅 胡靖聆 见习记者单盛群)近日,天翔环境(300362.SZ)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公司需要就连续3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债务抵偿协议的相关情况、债务豁免安排、对控股股东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等问题作出说明。
天翔环境连续3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2018和2019年,会计师对天翔环境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年报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其中强调事项段涉及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同时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2020年天翔环境业绩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收入4.14亿元,实现净利润0.54亿元,同比增长102.78%,2018年和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17.65亿元和-18.34亿元。
不过,2020年天翔环境转回对控股股东应收款坏账准备2.43亿元遭质疑。同时,公司还转回资产减值损失1391.99万元。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到,应收控股股东款项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对公司2020年的盈亏性质具有决定性影响。
2019年,天翔环境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按账龄计提2.43亿元信用减值损失。2020年年报显示,天翔环境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对控股股东的应收款项在未来不到4个月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零,由此形成损失准备转回金额2.43亿元。年报披露当日,公司公告称已按照《重整计划》,将对控股股东的应收款全部转让给管理人,管理人已陆续向债权人进行分配,资金占用已全部解决完毕。
对此,深交所要求天翔股份补充披露接受应收款偿债的债权人名称、债权金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是否完整、及时解决等,说明2020年转回对控股股东应收款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规性,以及将相关坏账准备通过损益转回的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天翔环境18.53亿元债务豁免协议备受深交所关注,2019年10月22日,天翔环境公告称拟与控股股东、债权人签署债务抵偿协议,自公告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天翔环境实际与24家债权人签署12亿元债务抵偿协议。2020年年报披露当日,天翔环境发布公告称,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部分债权人签署补充协议,债权人同意将抵偿资金占用的债权变更为优先用于公司的债务豁免或减免,涉及债权金额合计10.83亿元,此外天翔环境还与债权人补充签署了7.7亿元直接豁免债务的协议,同时将上述18.53亿元的债务豁免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截至目前变更债权用途的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交所要求天翔环境请补充披露上述18.53亿元债务豁免协议中涉及的债权人名称、豁免金额等,并说明未及时就签署相关协议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原因,同时说明公司认定报告期内18.53亿元债务豁免协议均已生效并确认相关债务豁免利得的依据及合理性,及将上述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的合规性。
此外,根据天翔环境披露的《重整计划》,公司将债务豁免金额作为贡献值,以债务豁免金额的1.03倍为基数计算债权人可分得的股票数量。深交所要求天翔环境核实说明签署18.53亿元债务豁免协议的债权人是否均可获得股票清偿,公司在债权人豁免债务后仍在《重整计划》中对其作出偿债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此外,问询函还对天翔环境战略投资人更改、应收款明细情况、提供担保情况、公司诉讼情况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根据深交所要求,天翔环境需要在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褚染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