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时,香奈儿曾起诉华为申请的智慧生活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类似,经历四年的诉讼后,华为最终胜出。
雷达财经出品 文|张凯旌 编|深海
近日,多个媒体报道称,中国武术协会贵州分会将香奈儿告上法庭,原因是香奈儿商标logo涉嫌抄袭中国传统武器子午鸳鸯钺。目前,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不久后将开庭审理。
5月25日晚,有记者致电中国武术协会和贵州省武术协会,双方均否认了此事,并称没有“中国武术协会贵州分会”这个组织。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时,香奈儿曾起诉华为申请的智慧生活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类似,经历四年的诉讼后,华为最终胜出。
武术协会被传“开杠”香奈儿
据媒体报道,中国武术协会贵州武术分会认为香奈儿的LOGO涉嫌抄袭中国传统兵器八卦子午鸳鸯钺,并正式向香奈儿提出了诉讼,要求赔偿知识产权费用、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八卦子午鸳鸯钺由清代八卦门宗师董海川先辈所创,是八卦掌中的短器械,也是八卦掌门派的独特兵器。此器双钺互抱,形似阴阳鱼,又分子午,一雄一雌,演练时开合交织,不即不离,酷似鸳鸯,故名“子午鸳鸯钺”亦名“日月乾坤”、“鹿角刀”。
而在《卧虎藏龙》等电影中,子午鸳鸯钺也曾作为兵器现身。
因此,也有网友调侃道,“查了下,董先辈1882年去世。而香奈儿是1910创立的,时间点可以对的上,抄袭无疑了!”
有关报道还称,中国武术协会贵州武术分会表示,香奈儿涉嫌抄袭是对中国文化不尊重。
据新京报,中国武术协会和贵州省武术协会均表示,没有“中国武术协会贵州分会”这个组织。
香奈儿起诉华为四年终失利
据悉,华为创始人任正非正是出身贵州,因此或有网友理所当然地将上述举动理解为是在为华为“出气”。
2017年,华为为保护旗下电脑硬件等知识产权,向欧洲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图案为上下两个交缠的垂直半环。但香奈儿公司反对华为注册该LOGO,认为与香奈儿“双C”LOGO,即横向交缠的两个半环的设计有相似之处,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于是,双方开始了长达4年的诉讼大战。
2017年12月28日,香奈儿对上述商标申请提出异议。2019年,欧盟知识产权局认为两种LOGO的差异很明显,不会造成误解,驳回香奈儿的质疑。
但随后,香奈儿公司就LOGO事件将华为公司起诉到卢森堡法院,希望法院判决华为新的LOGO侵犯了香奈儿的知识产权,裁定其LOGO无效。
2021年4月下旬,欧洲卢森堡法院认定,华为申请的计算机硬件LOGO与香奈儿LOGO差异很明显,不构成侵权。“有争议的图形商标并不相似,香奈儿的商标曲线更圆润、线条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华为商标是垂直的。”
至此,这起持续数年的LOGO纠纷才最终尘埃落定。
面对香奈儿起诉失败的结果,众多网友玩起了“找不同”,一些声音指出,或许奥迪、安德玛的商标和香奈儿还更像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7月,香奈儿在与广州一家珠宝加盟店的商标纠纷案中败诉;2020年5月,香奈儿又在与法国时尚集团MollyBracken的“Gabrielle”商标纠纷案中败诉。
不过,行业人士认为,判决主要建立在商品和服务之间的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而不是“找不同”的对比。
一位自称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网友表示,《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规范下,现在对于商标近似判断的标准趋于一致,其中一个重要判断标准是两者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者类似、标识之间相同或者近似。
该网友指出,华为向EUIPO为电脑硬件注册保护,而香奈儿是以香水、化妆品、珠宝饰物、皮具和服装等产品上的商标提出异议,二者的商品和服务牛马不相及,是所谓的“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此外,一般认定商标近似还需考虑到宽泛的“混淆可能性”,即使用在相关产品上,消费者会不会产生误会,而华为的计算机和香奈儿的香水,一目了然。
华为也面临商标痛点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华为也面临商标“痛点”。
2019年,华为在开发者大会上公布了“鸿蒙”系统,并于当年在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提交了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其中就包括至关重要的第9类商品(包括计算机软件等)和第42类服务(包括软件设计和开发等)。
2021年5月,有媒体发现华为申请的42类鸿蒙商标流程状态已变为驳回复审。
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华为申请注册的第38307327号“鸿蒙”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即“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判决书显示,目前已有两家公司注册有“鸿蒙”相关的商标信息,分别是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虽然华为给出多个理由,请求法院撤销相关决定,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仍然认为,华为提出暂缓审理案件的主张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今年更早之前,雷达财经还曾报道过郑州一家名为“鸿蒙”的教育机构疑似陷入与华为的商标纠纷中的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该机构原本拥有的商标类型属于教育类,与科技领域并不重合,但据天眼查,与鸿蒙教育机构“打官司”的惠州市契贝科技有限公司,不仅曾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了其注册或正在申请的“鸿蒙”等11个商标,其自身申请的商标中还包括荣耀X10、荣耀20等手机的配色名称。
鸿蒙教育机构的创始人井顺友向雷达财经透露,目前此案的最终结果仍未尘埃落定,还需保持等待。
行业人士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在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下,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一旦出现商标纠纷,事先准备的生产资料、宣传资料统统不能使用,产品无法如期投入市场,每一分损失都是真金白银。因此,企业既要睁大眼睛,防止这些新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权,也要手持放大镜,避免自己侵犯他人持有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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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