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7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7日通报,大连市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刘金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大连市纪委监委,日前,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委对刘金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金涛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录用事业编制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租用公建并无偿接受装修服务;违规安排下属单位核销费用,对下属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负有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金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大连市委同意,并经辽宁省纪委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金涛开除党籍处分;由大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大连市纪委监委公布的简历显示,刘金涛,男,汉族,辽宁东港人,1968年7月出生,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92.08-1994.08 辽宁师范大学生物学系辅导员;
1994.08-1995.07 辽宁师范大学生物系团委书记(副科级);
1995.07-1996.03 辽宁师范大学总务处处长助理(正科级);
1996.03-1997.03 中国投资银行大连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1997.03-1999.03 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局副局长;
1999.03-1999.04 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街道党委副书记;
1999.04-2000.11 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0.11-2001.01 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街道党委书记;
2001.01-2004.09 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副区长;
2004.09-2005.07 共青团大连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5.07-2008.06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2008.06-2008.07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2008.07-2009.12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9.12-2012.02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2012.02-2014.06 大连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06-2015.12 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
2015.12-2018.09 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18.09- 免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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