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7日电 据高检网27日通报,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苏永泓(副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苏永泓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4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苏永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当时公布的简历显示,苏永泓,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四川南充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至1991年11月,任贵阳市白云区监察局科员;
1991年11月至1992年5月,任贵阳市白云区人事局科员;
1992年5月至1998年11月,任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科员;
1998年11月至2001年5月,任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1年5月至2003年5月,任贵阳市白云区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2003年5月至2005年9月,任贵阳市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2005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贵阳市白云区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办公室主任;
2010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任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2月至2013年8月,任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任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任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任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任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任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5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永泓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苏永泓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信仰缺失,热衷于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违反群众纪律,乱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违规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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