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分类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开工前涉及的30项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14项、企业信用承诺8项、保留审批8项,大幅压减项目报建审批时间,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推动投资项目加快落地,有效助力稳投资。
一、大力推行承诺制,重塑项目审批管理模式。一是变企业办为政府办。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与土地密切相关的14个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由政府部门在供地前统一完成,至少可为企业节省60天,相关费用由财政负担。二是变部门审批把关为企业自主承诺。将节能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防雷装置设计等8个事项调整为企业信用承诺,由政府提前公布法律法规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企业作出承诺后即可批复实施。三是变企业跑腿为信息跑路。将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深度融入山西省一体化平台,一体化平台收到办件后实时推送到其他两个系统,实现投资项目“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企业与政府“键对键”就能办理,大幅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二、着力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优化审批环节。取消选址意见书1个环节,推进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7个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对通过公开拍卖出让土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核发,对带方案出让土地的投资项目直接核发施工许可证,简化施工许可办理材料等。二是变串联办为并联办。以“并”为核心,整合审批事项,以需时最长的环境影响评价30个工作日为限,并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工程类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有效解决串联办理周期长、互为前置障碍多的问题。三是实行“一费制”清单管理。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费制”综合窗口,统一公布项目竣工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的种类、依据、标准,改变企业多头多次缴费、费时费力的状况。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一是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对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由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执业人员对勘察设计质量签订责任书,实行终身负责,政府同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动态监管。二是强化失信惩戒监管约束。结合企业承诺落实的标准和要求,制定节能审查、施工许可、水利、气象等服务监管办法,明确监管节点、内容及措施。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一是积极推进省内修法立法事宜。用法治支持、引领、保障改革,制定出台《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及其配套政策文件,对承诺制涉及的中介机构、政府职责和监督评价机制、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将改革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打消基层“不敢改”的思想顾虑。二是着力理顺体制机制。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通过集约审批、集成服务,有效提高了项目落地效率。
2020年,山西省共有15575个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改革,从立项到开工由原来平均审批时间120余个工作日压缩至35个工作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10.6%、增速排名全国第二。下一步,山西省将不断深化承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助力“六稳”“六保”工作。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