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21年在13个省份继续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对评价评估不合格项目将取消试点资格

快报
2021
05/28
20: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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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总结2017年以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在13个省份继续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每个试点省份安排1个试点项目。财政部将在试点启动后的第二年、第三年,以适当方式对试点项目组织开展评价评估。对评价评估合格的项目,延续予以资金支持;对评价评估不合格的项目,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取消试点资格。

《通知》要求,坚持以农为本。准确把握田园综合体发展定位和功能作用,坚持质量兴农,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以“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基本要求,保持田园风光,尊重自然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生态功能产业化。坚持促农增收。叠加旅游功能,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体验,促进城市人口下乡消费。完善田园综合体运营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就近就业、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完善利益链,让农民合理分享新产业、新业态增值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强调,支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农业生态资源条件较为优越、特色产业优势较为明显、农村基层组织和市场主体试点积极性较高、开发主体已自筹资金投入较大且自身有持续投入能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以一定数量村庄构成的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产业教育文旅“三位一体”,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在资金支持方面,坚持东、中、西部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建设基础、开展试点意愿、改革创新工作推进、试点代表性等因素,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2021年,在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云南等13个省份继续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定额补助。各试点省份、县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运用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试点项目建设。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杨梦帆

(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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