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栏
类似做法,为加税创造条件,牺牲的将是全球经济的活力和各国内生增长动力。
近日,G7财长会议在设定全球至少15%的最低企业所得税上达成了共识,该共识内含两大关键词:一是该规则适用于利润率至少为10%的跨国公司,超过这部分利润的20%将被重新分配,并在其经营所在国征税;一是各国将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至少15%,以防范各国在税率方面“逐底竞争”。
其实,自20世纪20年代传统国际税收秩序成型以来,设定全球最低税率都是各国财政官员孜孜以求的。一旦该协议变成强制性协议,设定最低税率的做法,不仅将改变传统国际税收秩序,也将推动英国和欧盟国家清理开征的数字税。
对此,我国外交部回应称,中方认为包括G20在内的各国,都应务实和建设性地作出贡献,妥善处理各国的重大关切,在方案设计上体现包容性。
短期内能实现政企共赢
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G7首先瞄准的是跨国公司的跨境利润。长期以来,跨国公司利用各国不同的税制结构,积极合法避税,这让一些企业“逃脱”了一些国家的高税负。而设定最低企业税率,就阻断了企业向低税率地区转移的路径。
此次G7能顺利达成协议,一方面是因为疫情肆虐下,各国政府竞相摊开“花钱之手”,制造了历史性财政赤字,为此不得不想方设法寻找税源。
另一方面,该协议若能最终达成最低税率,作为许多跨国公司的总部,美国就能将此前难以应收尽收的跨国公司税源揽入怀中。对其他国家来说,跨国公司在运营地纳税,也能缓解自身财政饥渴。
对这项协议的征缴主体,诸多世界知名企业高管表示接受。这并非单纯地“认宰”,各国达成协议有利于消除牵制资本自由流动的不确定性,让利润能够优化配置到更合适的地方。此举确能在短期内实现政企共赢,但这并不能说明此类做法就能一劳永逸。
“以盾当矛”,方法论错位
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本质上是G7国家为自身修筑的税源护城河。在数字经济时代,此举成为各国政府抗拒市场稀释政府权力的一种“盾牌”。但即便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最终能实施,也不一定能填满各国的财政赤字,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
首先,税制是一种存量财富在政府与市场主体间再分配的形式。有效平抑财政赤字,最终需要的是未来的税收贴现平衡。发达国家抑制不住花钱的冲动,最终牺牲的是经济绩效和价值创造能力。
其次,全球最低税率是立足于凯恩斯的需求范式,并通过供给学派的理论工具来支撑政府的凯恩斯式需求管理,两者本身就存在冲突。G7国家不惜牺牲税收主权达成协议,绕不开被凯恩斯学派称之为“餐纸曲线”的拉弗曲线。
再次,全球最低企业税率“锚定”的竞争对手存在错位。目前G7国家将税源流失的大敌指向低税收的“避税天堂”。遗憾的是,真正的大敌其实反而应是经济全球化、经济数字化,以及数字技术对权力的稀释甚至终结。
G7国家可以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博弈,阻遏税率的“逐底竞争”,清除掉企业的“安全港”效应,但在数字经济时代下,要通过全球最低税率锁定税源,可能并不容易。
并非全球经济良性发展的加分项
在新冠疫情依然肆虐的当下,发达国家最应该做的是管住自身大手大脚花费纳税人钱财的习惯,降低财政和货币风险,管理好通胀,通过优化投资和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做大蛋糕创造制度性保障。
当前,新冠疫情业已对市场主体的运营造成严重损害,通胀稀释了企业和居民的购买力,也干扰着市场主体的优化资源配置。类似做法虽为加税创造了条件,牺牲的却是全球经济的活力和各国内生增长动力。
同时,全球最低税率的托底协议一旦达成,各国政府营商环境的良性竞争就会受到不可逆的折损。毕竟,营商环境才是激活经济内生动力的顶梁之柱。总之,此举带有典型的政府先制造问题然后再寻找答案的印记,从中长期看,这一协议对全球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不一定是加分项。
□刘晓忠(财经专栏作者)
(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