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及时查处“黑导游”、向游客兜售物品等问题

快报
2021
06/11
18: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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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旅部日前印发《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从六方面提出28项工作任务,包括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低俗恶搞讲解等问题,深入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等。

《行动方案》提出,加强改革创新,健全管理体系。

一是推进导游执业改革。修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总结导游执业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创新导游执业模式,推进导游执业改革。

二是完善导游资格准入制度。实施导游资格证书电子化改革,改进导游证审批管理,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推动各地在导游证审批过程中对导游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及在行业组织注册情况实行告知承诺。

三是创新“导游+网约车”服务。适应旅游市场小团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探索导游和有关服务车辆依法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和车辆运输证,向游客提供“导游+网约车”服务。

四是研究实施边境旅游区域内执业制度。研究在边境旅游相关地区试点实施区域内执业制度,加强外语导游储备,改进领队备案管理工作,研究盘活领队资源相关政策,解决旺季领队供给不足矛盾。

五是推动建立导游服务预约平台。加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导游证管理应用,丰富执业信息展示,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导游服务预约平台和新型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方便导游执业,保障合法收入。

六是推动劳动报酬指导性标准与服务质量评价相衔接。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经验,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劳动报酬指导性标准与服务质量评价相衔接,适时扩大试点地区。

七是用好中央有关支持政策。系统梳理中央有关支持政策,加强政策有效衔接和融会贯通,提升政策综合效能。

在优化就业环境,保障合法权益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开展不合理收费清查行动。旅行社不得向导游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类押金、保证金、管理费、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导游行业组织不得以导游证注册为名收取任何费用。

实施持证导游进景区行动。鼓励景区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免除门票,支持导游在景区内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

落实“导游专座”制度。要求旅行社加强导游带团期间的住房、餐饮保障,对旅行社按时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足额缴纳社保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建立导游关爱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联络作用,为注册导游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提供支持,鼓励导游按需投保综合执业商业保险产品。

健全导游行业组织。引导各地加快省、市两级导游行业组织建设,适时推动成立以各级导游行业组织为会员的全国性导游行业组织,为便利导游执业、保障导游合法权益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

一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低俗恶搞讲解等问题,深入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二是实施信用监管。建立完善导游信用档案,推广应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管理系统,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将符合列入条件的失信导游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各地加强导游行业组织内部章程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为导游提供专业培训、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的同时,约束导游行为,强化行业自律。

此外,《行动方案》还从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能力;完善激励机制,增进职业认同;加强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引领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中新经纬APP)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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