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子弹飞》里面有这样一句经典台词,"得先让豪绅出钱,带着百姓捐钱。豪绅捐了,百姓才跟着捐。钱到手后,豪绅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账"。
而这句话用来形容直播行业,恰到好处。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在繁荣发展的同时也滋生了诸多乱象。在直播间一个个“土豪”疯狂刷礼物的背后,直播平台、经纪机构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来诱导用户消费、获取关注度、流量等问题层出不穷。
文旅部:网络表演经纪机构
不得诱导用户消费对此,7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官网发布公告,就研究起草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图片来源:文旅部官网
据文旅部介绍,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作为链接直播内容生产者和传播渠道的中间桥梁,对直播内容有较大影响力,却处于管理的空白地带。经过走访调研,文旅部起草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
《办法》首次限定了经纪人员和网络表演者的人员配比,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配备满足业务需要的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人员与所签约网络表演者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0。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为网络表演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面谈、视频通话等有效方式对网络表演者进行身份核实。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
此外,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特殊对待、语言刺激、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
据悉,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介绍,《办法》首度将网络表演、网络主播经纪机构纳入行政管理范围,这一措施对于网络直播行业整体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此外,该《办法》还首次明确限定经纪人员和网络表演者的人员配比,以保证经纪人员对于主播的监督、管理和提升。
关于《办法》中要求的加强行业自律,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回应,目前正在筹建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专业委员会,将以专门的行业组织来加强行业自律。通过建立行业黑名单,进行信用管理等方式确立行业公信力并增强行业自律的威慑力。
直播行业乱象由来已久
刷单、刷流量已成常态
直播行业的乱象可谓是由来已久。金光闪闪的直播间背后,是刷单、刷流量、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等无尽的套路。
据央广网报道,一个名叫“智嘉”的秀场流量主播自曝,2016年直播火爆时,他的直播间5个月内产生了400多万元的打赏流水,但只有5万是真的,其余都是经纪公司刷的。
原来“土豪”刷大礼,全是拼演技。5个月,400多万元的打赏流水,只有五六万元是真的——这“含水量”大概跟海洋里的水母差不多了。至此,公众大概弄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什么直播间出手阔绰的土豪们总显得视金钱如粪土,三五千块钱的“城堡”“火箭”就跟点赞一样疯狂刷,原来这钱真不是个人腰包里掏的,不过是来回点钞给围观者并借此煽情的“公司道具”。
说得更直白一些,这些多金的“土豪人设”,就跟电商APP里泛滥成灾的刷单好评一样,不过是一种诱人上当、催人入坑的氛围。一方面,它给众多围观的粉丝制造了一种“这个主播有土豪捧着”的错觉,放大从众效应,怂恿跟风刷礼;另一方面,跟主播合伙儿唱双簧,甚至安排两个假土豪互斗,制造泡沫繁荣,污染行业数据。
与此同时,在一些网购网站上,还出现了买卖粉丝的交易。
图片来源:淘宝网
据《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此前报道,一家在线直播视频公司的工作人员尹红(化名)表示,不仅主播可以在网购网站上购买粉丝,实际上,许多直播平台自身也对在线观看人数进行造假。
某主播透露,许多平台上都有增加虚拟人数的手段,表面上看到的人数很多,但实际上其中有多少是真实的,有多少是“机器人”,主播和粉丝都不知道。“我曾进入一个直播平台,系统自己挂机器人就进来了,直播间内可能并没有那么多人在看我。”
“观看直播的在线人数很多,但是许多资料是一样的,评论没几条的,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都存在人数造假。”她说。
尹红表示,“一些平台在招主播时就会明说,互动越多,我们帮你挂的机器人就越多。按1:5或1:10的比例来挂机器人。这已经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了,平台也是为了增加主播的留存,一个主播在这里只有一两个人看,肯定也很快就走了。”
聚范直播CEO汪海滨此前曾表示,刷粉也许确实能带来短期的“热捧”假象,但长期来看,无论对于主播还是平台本身,都有极大伤害。“虚假人气必然带来不公平的竞争,更多的优质直播内容被虚假人气所埋没,用户看不到优质内容,会逐渐从平台流失,而且这样的流失是不可逆的,对品牌来说是致命伤。”
编辑|段炼 肖勇 杜恒峰
校对|程鹏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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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