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男子因恶意差评小米10至尊纪念版,被小米公司起诉,法院判决该男子登报向小米致歉,此事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
今天下午,网络上流传出该男子的登报致歉内容,具体如下:
致歉声明
本人于2020年8月17日在京东平台给予两个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订单的不实差评,经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判决(案号:(2021)苏0114民初1430号),本人发布的虚假商品评价构成对小米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对此深刻意识到错误,现诚恳道歉。
致歉人:张骏
据此前的判决书显示,张某去年8月11日在京东购买了两台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8月17日发表两条商品评价, 其一写道“用了一个礼拜了,死机了七八次,玩手机发烫起码 50℃,充电速度虽然很快,但是耗费的电量也很快,两个小时就没有电了”。
另一条指出:“手机质感一般般,续航不太好,用了一个礼拜了,发烫严重,很卡顿,拍照不清楚,充电慢,手机不防水”。
经法院查明,张某16日收到手机,并未如评论所言用了一个礼拜。至于另外一台手机则没有拆封,并在随后被其出售。此外,上述评价在网络平台得到大量转发。
鉴于此,法院裁定张某的虚假评价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裁定其于盘踞生效十日内删除京东平台所发的两条小米10至尊纪念版评价,并登报向小米致歉,赔偿原告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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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