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讯于7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当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
去年10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华讯被立案调查。经查明,*ST华讯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公司在2016年半年报和年报、2017年半年报和年报、2018年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
据查,*ST华讯子公司南京华讯通过虚构购销交易,虚增公司2016年利润总额2881.16万元,占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4.44%。其中,虚增201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2267.48万元,占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6.1%。
次年,南京华讯通过虚构购销交易,虚增公司2017年利润总额1.18亿元,占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71.52%。其中,虚增2017年上半年利润总额7641.02万元,占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94%。
2018年上半年,南京华讯通过虚构购销交易,虚增公司2018年上半年利润总额2771.79万元,占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8.09%。
对此,河北证监局决定,对*ST华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前任总经理吴光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对其他相关的18人给予警告和罚款。
河北证监局认为,吴光胜的违法行为已构成情节严重。第一,吴光胜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前任总经理,是上市公司合规运营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但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及时预防和阻止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放任作为上市公司主要利润来源的子公司南京华讯连续3年发生大比例财务造假行为,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虚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侵害广大投资者利益。
第二,经查,吴光胜的诚信记录显示,其因信息披露违规、对外担保违规等事项,已被河北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多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先后3次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结合案件调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情况,亦暴露出*ST华讯法人治理不规范、内控缺失的问题,吴光胜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吴光胜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5月,*ST华讯对2015年至2020年业绩进行追溯调整,净利润分别为-2.73亿元、1.32亿元、2760.46万元、-4.59亿元、-15.30亿元、-10.80亿元。
*ST华讯表示,因未出现连续4年亏损的情形,公司判断本次涉及的违法行为暂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