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5日电 (董湘依)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年内多个省份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宣布,将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1170元调整为1245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21年7月起实施。
在此之前,已有多省份宣布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上海从2021年7月1日起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30元,月增加90元,增幅7.26%。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调整后,仍为全国城乡低保标准最高的省份。
2021年1月1日起,广东以3.5%的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67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00元/人月。
黑龙江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十五连增”,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637元/人月。
甘肃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年人均6924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
云南省民政厅发文称,2021年,云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
西藏从2021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47元提高至910元。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据民政部最新数据,截至2021年5月份,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781.7万人。多地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释放哪些信号?对收入有何影响?
劳社部发〔1999〕1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称,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确保困难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了低收入群体收入,一方面能使这些群体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利于保障他们下一代的成长。另外,也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保证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对于扩大消费也有一定效果。从经济角度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能够提高全社会的消费倾向(即收入用于消费的比例)。”苏剑说道。(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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