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原理事会主任曹殿卿、副主任霍永晟被决定逮捕

快报
2021
07/15
20: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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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5日电 据高检网15日通报,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会主任曹殿卿(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殿卿作出逮捕决定

同日另一则通报显示,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常委、理事会副主任霍永晟(副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霍永晟作出逮捕决定

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1月8日,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曹殿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曹殿卿,男,汉族,1961年4月生,天津市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10—1982.09 天津市粮食学校会统专业学习;

1982.09—1984.03 天津市静海县粮食局供应站会计;

1984.03—1988.09 天津市静海县粮食局办公室资料员、副主任、财务科副科长(其间:1984.09—1987.07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修科在职大专学习);

1988.09—1993.11 天津市静海县委组织部青干科干部、副科级组织员、科长;

1993.11—1995.11 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党委副书记;

1995.11—1998.03 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党委副书记(正镇级)、人大主席(兼)、纪委书记(兼)(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3—2001.09 天津市静海县县长助理;

2001.09—2002.08 天津市静海县县长助理,大邱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08—2002.11 天津市静海县县长助理,大邱庄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2.11—2004.11 天津市静海县委常委,大邱庄镇党委书记、镇长(2001.03—2004.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4.11—2007.01 天津市静海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01—2011.12 天津市静海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1.12—2012.01 天津市静海县委副书记;

2012.01—2013.04 天津市静海县委副书记(副局级);

2013.04—2014.12 天津市静海县委副书记、县长(副局级);

2014.12—2015.10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15.10—2015.11 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副书记;

2015.11—2018.09 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8.09—2018.11 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副书记、提名为理事会主任人选;

2018.11—2021.01 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副书记、理事会主任。

2020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霍永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霍永晟,男,汉族,1965年7月生,山西平遥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1.09—2004.11 在部队服役;

2004.11—2007.08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7.08—2009.10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2009.10—2012.02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2012.02—2013.05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3.05—2014.06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2010.09—2013.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4.06—2018.11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8.11—2019.04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04—2019.05 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常委、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2019.05—2020.12 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常委、理事会副主任。(中新经纬APP)

( HN66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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