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译文 | 联邦法院判决书全文:驳回Facebook垄断指控(上)

快报
2021
07/20
08: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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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译文 | 联邦法院判决书全文:驳回Facebook垄断指控(上)

编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科技实验室

编者按

2020年12月,联邦贸易委员会和48个州起诉了脸书,指责它滥用其在个人社交网络领域的垄断地位,吞噬了较小的竞争对手。联邦贸易委员会称,脸书针对其主导地位的潜在竞争威胁,在2012年收购了图片分享应用Instagram,2014年收购了即时通讯类应用WhatsApp。而这两项交易当时都得到了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批准。     原告还称,脸书对第三方开发者访问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施加了反竞争条件。联邦贸易委员会寻求补救措施,其中包括强制剥离Instagram和WhatsApp。     48个州的起诉在今年6月被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的博斯伯格法官驳回。联邦贸易委员会针对脸书案件虽然没有被驳回,但法官要求联邦贸易委员会在30天内修改其诉状。      联邦法院这两份判决意义重大。在判决书中,法院不但详尽讨论了Facebook拒绝交易的实体问题,而且分析了执法机构长期延误执法的程序问题,对于我国平台互操作性以及封禁措施的合法性认定,以及我国行政机关对之前涉嫌垄断行为的追究问题,颇具参考价值。我们特组织编译,以飨读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许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从实在转向虚拟,政府反垄断行动的目标也随之变化。在铁路和石油公司被指控为早期违规者的地方,在过去几十年中,电信供应商 (AT&T) 和计算机操作系统 (Microsoft) 一直是被告。毫不奇怪,在互联网时代,Facebook 发现自己处于聚光灯下,正如联邦和州监管机构在本法院的两项独立诉讼中争辩说,它违反了反垄断法。他们声称,该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垄断着他们所谓的“个人社交网络服务”市场。据称,它通过两种不同的行动持续垄断违反了《谢尔曼法》第 2 节:首先,通过收购它认为有能力削弱其主导地位的公司——最显著的是,Instagram 和 WhatsApp;其次,通过采取防止 Facebook 与其视为威胁的某些应用程序之间的互操作性政策,从而阻碍它们成长为可行的竞争对手。本案中的州原告进一步辩称,Facebook 对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的购买违反了克莱顿法案第 7 条,该条禁止收购“[其中] 的影响可能是大幅减少竞争,或倾向于形成垄断。” 15 U.S.C. § 18. 两起诉讼都为这些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寻求衡平法补救,包括强制“剥离或重建非法收购的业务和/或剥离 Facebook 资产或业务线”。ECF No. 4 (Redacted Compl.) at 75.

Facebook现在分别采取行动驳回这两项行动。该意见解决了其关于原告投诉的动议,法院在第 20-3590 号单独意见中分析了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很大程度上平行的主张。尽管法院不同意被告在这里的所有论点,但它最终同意 Facebook 的底线结论:原告的索赔均不得继续进行。之所以如此,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原告在第 2 节和第 7 节中对 Facebook 收购的攻击受到了“迟误原则”(the doctrine of laches)的禁止,这使得那些让权利睡觉的人无法获得救济。尽管被告在 2012 年购买了 Instagram 并在 2014 年购买了 WhatsApp,但原告的诉讼——主要是寻求让 Facebook 剥离一家或两家公司——直到 2020 年 12 月才提起诉讼。法院对案件一无所有,原告也没有提供任何信息,在由联邦政府以外的原告提起的案件中,在寻求这种相应的补救措施方面出现了如此长时间的拖延,而联邦反垄断法赋予其作为主权执法者的独特权力。如果要使延误有任何意义,则它必须建立在事实之上,即使在提起美国的诉讼中也是如此。

其次,原告在第 2 条中对 Facebook 防止政策的挑战与竞争应用程序的互操作性未能根据当前的反垄断法提出索赔,因为拥有这样的政策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虽然 Facebook 对某些特定竞争对手应用程序实施该政策可能违反了第 2 节,但法院没有触及这个问题,因为所有此类访问权限的撤销都发生在起诉的五年之前。这种长期的违规行为不能为原告在此寻求的禁令救济提供依据。

因此,法院将批准 Facebook 的动议并驳回此案。

I. 背景

A. 社交网络

在本世纪初,在互联网的早期,许多网站开始提供服务,事后看来,这些服务是 Facebook 提供的那种服务的先驱。

这些网站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平台来创建一个独特的网页,用照片和消息进行个性化,然后可以用来与其他“朋友”的页面进行交互。见Redacted Compl., p 58. 交互最初仅限于电子邮件,使用美国在线 (AOL) 等服务。同上,pp 58–59。最终,出现了新的在线服务,允许用户将他们的个人资料组织到一个特定的网络中并与该网络进行通信,例如 Classmates.com 和 SixDegrees.com。Id., p 59. Friendster 和 Myspace,都在2002 年,在这一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第一个后来被称为“社交网络”服务的服务。Id., p 60. 虽然“个人社交网络服务”(Facebook 据称经营的主要市场)是有争议的,这里可以概括为这样一种服务,它使用户能够与网络中的其他人进行虚拟联系,并通过在共享、虚拟社交的空间。Id., pp 1, 28, 70. 例如,用户可能会查看一封致信并与之互动邻居发表的关于政治的编辑风格的帖子,朋友最近聚会的照片,或者新生表亲的出生公告。同上,pp 1, 70。

也许是因为人类天生具有社交性,这种新的互动方式变得非常流行。2006 年,Myspace 一度是领先的社交网络,“超过谷歌成为世界上访问量最大的网站”。Id., p 60. 然而,到 2008 年,它已经被一个新的竞争对手:脸书超越。Id., p 66. 由当时的本科生马克扎克伯格于 2004 年推出在他的哈佛宿舍里,最初被称为“Facebook”的是一个最初仅限于服务哈佛学生的社交网络。

Id., p 61. 受到校园成功的鼓舞,扎克伯格和一些同学将该产品扩展到其他大学,在那里它被证明同样受欢迎。pp 62–63。这种增长导致 Facebook 扩展到大学之外,首先是高中,然后是更多的成年人口。pp 64–66。到 2008 年,它有 1.2 亿全球活跃用户。Id., p 66. 三年后,它仅在美国便拥有 1.56 亿活跃用户,其中每个用户每月平均超过 7 小时。以下详细介绍源自原告的诉状的Facebook 的行为,因为法院在现阶段必须认为其指控属实。这些指控与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平行案件中提出的指控非常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并在法院的配套意见中详述。

B. 脸书蓝

Facebook的“核心”社交网络产品被称为“Facebook Blue”。Id.p 71. 这是数百万用户想到“Facebook”时的想法。一般来说,使用 Facebook Blue 需要与用户创建的内容进行交互,即由一个人Facebook的“朋友”创建或共享的内容,id.p 30——或者通过发布来创建自己的内容。然而,这还不是用户看到或做的全部事情。例如,用户还会遇到“发布者创建的内容,如新闻文章和广告”,穿插在他们的“新闻提要”中的。Id. pp 30, 49,54。此类内容可以是文字、照片或视频形式。Id.,p 49. 此外,Facebook用户可以玩游戏或使用 Facebook 或第三方构建的其他应用程序。Id.pp 80,152, 190。Facebook 还向用户提供 Facebook Blue 以外的其他服务,例如 Facebook Messenger,一种免费的移动消息和语音呼叫服务。Id.pp 71, 159, 209。

与大多数企业不同,Facebook 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相反,它通过销售广告来赚钱。Id.,pp 2–3。通过利用“收集的关于用户、用户的朋友和用户的兴趣的大量数据”,该公司能够为广告商提供来自其“庞大的用户网络”的具有“高度针对性”的潜在客户组合。Id. pp 3, 51. 在此商业模式之下,正如美国诉状所说,“用户无需支付现金使用Facebook”,相反,“他们用自己的时间、注意力和个人数据用以交换访问 Facebook 的服务。” Id. pp 2, 46. 这种方法的利润很高:在 2019 年,广告商向 Facebook 支付了近 300 亿美元。Id. p 48. 需要说清楚的是,虽然Facebook收集和使用数据的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审查,但它们不是此次诉讼的对象。

C.涉嫌垄断维持

相反,这起诉讼指控 Facebook 已违反并正在违反反垄断法,一般来说,该法的重点是促进和确保竞争。根据原告的说法,Facebook Blue 的迅速崛起是公司竞相向消费者提供最好产品时会发生的一个正面例子。因为它的社交网络服务比其他任何人都提供了更多的“创新功能”、“更高质量的用户体验和更好的隐私保护”,id. p 73,至少早在 2011 年,它就在这个国家的个人社交网络服务”中具有主导地位,使得 Facebook 在该市场具有“垄断力量”。id. pp 4, 11, 68。

然而,在那个时候, Facebook 据称做出了一个决定性的转变:它没有继续专注于提供最好的产品,而是开始关注通过利用其主导地位来取消和阻止新竞争对手的崛起来保护其垄断地位。id.pp 98-99。特别是,随着能够访问互联网的移动设备——首先是智能手机的出现,该公司的高管们看到了“对其 Facebook 主导地位的独特威胁”。id.pp 100–01。尽管 Facebook 具有移动功能,但构建时主要考虑到了网站、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相比之下,其他公司的产品“首要考虑在移动设备上运行和功能良好。” id.p100。扎克伯格和Facebook 的其他高管担心其他应用程序可能会创建有吸引力的移动原生功能,然后利用这些功能实现用户指数增长,从而终结 Facebook 的既定地位。id.pp 101-02。即使这样的应用程序还没有提供类似社交网络的功能,但是一旦其拥有足够大的用户群,仍然会对 Facebook Blue 构成潜在威胁。id. Facebook 高管担心不断增长的移动消息服务,担心此类应用程序很容易通过添加社交功能“变身”成为直接竞争对手。id.p 103。

Facebook 为应对这些感知到的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是针对其反垄断诉讼的基础。该公司据称,利用其垄断力量消除或摧毁竞争对手,以保持其市场主导地位。Id. p 104. 原告声称,从 2011 年左右开始,“Facebook 使用了两种主要策略来实现”这一结果。首先,它通过其非常雄厚的财力以收购竞争对手和潜在竞争对手,防止他们成为真正的竞争对手。其次,它通过执行阻止竞争对手的应用程序将他们的产品与Facebook Blue 互连的方式,一方面减缓了以依赖互操作性来吸引新用户的应用程序的增长,另一方面警告所有其他开发者不要与 Facebook 竞争,以免他们也失去访问权限。另见id.pp 186-87。

1. 收购

在收购方面,“Facebook在2012年到2020年间收购了数十家公司”,并且“进行了更多的收购,但没有取得成果”。Id. p 105. 其中“几十家”是小公司;诉状简要提到了Facebook分别于2012年和2016年收购了Glancee和 EyeGroove公司。Id. p 184. 原告并没有对每一笔收购进行分类(其中一些可能不会对竞争构成威胁),而是几乎只专注于几个据称能说明Facebook涉嫌反竞争法的关键案例:其购买Instagram(2012 年)和 WhatsApp(2014 年),以及尝试购买但最终未成功的Snapchat(2012-13)。同上,pp 107–80。

从 Insta 开始,也就是知情人士所知的Viz。于2010年底推出的Instagram,是一款创新的照片编辑和共享应用程序,专为内置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时代而设计。Id. pp 107, 109. 公司最终以爆炸式增长吸引了Facebook高管的注意,他们担心自己的照片共享功能相比之下显得苍白无力。Id. pp 111, 113. 这种差异让 Instagram 有机会发展壮大规模,并足以构成威胁,使其成为对Facebook垄断地位的强大竞争。Id. p 128. 为了“中和”这种竞争,并“整合”Instagram与Facebook Blue 流行的照片共享功能的“机制”,以阻止未来 Instagram 的增长,id. p 115, 扎克伯格于2012年4月提出以10亿美元购买Instagram。Id. p 119. Instagram 同意了。

根据 Hart-Scott-Rodino法案的要求,15 U.S.C. § 18a,联邦贸易委员会在交易结束前审查了此次收购,以评估其是否构成反竞争问题。尽管大多数合并都很快得到批准,但在这种情况下,审查需要四个多月。在审查期间,该机构罕见地采取了“要求[各方]提交与拟议收购相关的额外信息或文件材料”的步骤。15 U.S.C.§ 18a(e)(1)(A)。然而,最终 Facebook 和 Instagram 消除了该机构的担忧,并在8月(宣布合并后四个多月),委员会以 5-0 的投票结果允许其在没有任何挑战或条件的情况下继续进行。见 FTC,FTC结束调查Facebook 对 Instagram 照片分享计划的拟议收购(2012 年 8 月 22 日),https://bit.ly/3bDa2mp。尽管原告在其诉状中未提及 FTC 的长期审查,但法院可能会对该机构的行动采取司法通知。详见Pharm. Rsch. & Manufacturers of Am. v. U.S. Dep’t of Health & Hum. Servs., 43 F. Supp. 3d 28, 33 (D.D.C. 2014); Herron v. Fannie Mae, No. 10-943, 2012 WL 13042852, at *1 (D.D.C. Mar. 28, 2012)

原告称,扎克伯格在2013年10月提出购买 Snapchat时也有类似的设计。同上,pp 131, 134。该应用程序也涉及照片共享,但图像会扭曲,且通常是一对一或一对小组发送,而不是发送到用户的整个网络,并且会在查看后几秒钟内自动删除。Id. p 130. Facebook惊讶于该应用程序的参与度和用户增长速度,于是提出以40亿美元的价格购买它——原告主要声称“让它远离任何有资源改造的公司之手”成为主要的竞争威胁。” Id. p 134. 然而,Snapchat的创始人坚决拒绝收购。Id. p 135。

Facebook明显在 WhatsApp 上运气更好。如上所述,该公司的高管将 WhatsApp 等移动消息应用视为他们“最大的竞争威胁”,尽管他们并未在个人社交网络服务市场上直接参与 Facebook Blue 竞争。Id. p 153。相反,人们担心这样的应用程序可能会很好“变身”为未来的竞争对手;鉴于现代生活中短信无处不在,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消息应用程序可以通过添加“游戏平台、个人资料和新闻提要”等功能,利用其网络效应转变为竞争激烈的“移动优先社交网络”。Id. pp 152–53, 160。对 Facebook 高管来说,WhatsApp 是最强大的威胁,因为它是移动通讯工具中的“品类领导者”,拥有超过4亿活跃用户的卓越产品。Id. pp 154–55。特别是扎克伯格“相信WhatsApp 有潜力进入Facebook的核心市场并侵蚀其垄断力量”,因此他决定尝试购买它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Id. p 161。2014 年2月,在就 WhatsApp的持续独立性、用户隐私和不受广告影响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后,他成功了,两家公司就收购价格达成了约190亿美元的协议。Id.pp 165–66。该交易还受制于Hart-Scott-Rodino 法案的合并前审查,见 15 U.S.C. § 18a,但 FTC 再一次没有阻止它。

2. 互操作权限

a. 脸书平台

在扩展到大学和高中之后不久,Facebook开发了Facebook平台,这是一套旨在使其他移动或网络应用程序的开发人员能够与Facebook的网站和数据进行互操作的工具。参见 Redacted Compl., p 80。目标是使Facebook 成为互联网上所有社交互动的“平台”,从而创造出更好、更具吸引力的产品并吸引更多用户访问其网站。Facebook的第一次迭代平台大约在2007年,允许开发人员构建Facebook所谓的“画布”应用程序,显示在Facebook网站本身中。Id. p 190。例如,用户滚动浏览Facebook可以找到一个性格测试应用程序,参加测试,然后分享她的结果并邀请Facebook朋友也参加测试,所有这些都不需要离开Facebook网站。Facebook 将这些第三方应用程序通过“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Facebook开发的应用程序”提供给用户。Id. p 189。应用程序开发人员抓住这一优势,争先恐后地创建这些画布应用程序通过获取访问增加用数量。Id. pp 80, 189–94。此类应用程序将通过允许用户以“免费增值”模式或通过广告销售在应用程序内购买虚拟商品或物品来赚钱。

Facebook 很快扩展了平台,部署了一套工具,将其覆盖范围扩大到 Facebook 网站本身。这些工具(称为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或API)创建了在Facebook和其他服务之间共享数据的机制。Id. p 80. 原告提供几个 Facebook 向开发人员开放的 API 示例。一个是“Find Friends” API,id. p 190,它使独立应用程序能够允许 Facebook 帐户持有人在该单独的应用程序中查找并联系 Facebook 好友,或邀请 Facebook 好友加入该应用程序。Id. pp 207, 210, 214–15, 217. 例如,当第一次开始使用独立的国际象棋应用程序——即单独使用的应用程序,而不是在 Facebook 网站本身上使用——拥有 Facebook 帐户的用户仍然可以在应用程序中搜索其他已经使用它的 Facebook 朋友,或通过 Facebook 邀请他们加入,所有这些都无需离开应用程序。Facebook 创建的另一个 API 是 Facebook Connect,它允许 Facebook 用户使用他们的Facebook 登录凭据登录第三方网站或应用程序。同上,p 81。

Facebook 在 2010 年推出其 Open Graph API 时在这个方向上走得更远。Open Graph 允许第三方应用程序和网站在他们自己的服务中集成 Facebook 的各个部分;例如,应用程序可以安装著名的“喜欢”按钮,如果点击该按钮,就会在用户的 Facebook 个人资料上分享用户的“喜欢”。Id. p 82. 用户甚至无需离开第三方服务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同上,pp 191-93。“用户阅读 ESPN.com 上的一篇文章”,例如,“现在可以点赞 ESPN 网站上的一篇文章,并可以选择从ESPN.com 网站上直接分享链接 Facebook 上。” Id. p 193. 应用程序开发人员还可以托管 Facebook 评论部分,促进进一步参与其内容。Id. p 194. 不出所料,这是一个在应用程序开发人员中非常流行的工具。到 2013 年 5 月,超过 1000 万个应用程序和网站曾使用 Open Graph API 与 Facebook 集成,而 Facebook“集成很快在互联网上变得普遍。” Id.

据原告称,Facebook 从其平台项目和开放 API 中获益匪浅。该公司获得了善意和积极的媒体报道,继续提高其增长和用户参与度,并从合作伙伴第三方应用程序分享应用程序内购买收入的要求中获得了可观的收益。同上,pp 195-96。第三方应用开发人员同样通过整合社交功能并从 Facebook 庞大的高度参与用户网络中受益,从而提高了用户体验质量。Id.p 197. 用户也享受到更高的效率和便利性。同上,p 198。

b. 条件访问

尽管如此,美国声称,Facebook 最终“将平台作为一种工具来监控、利用”以及——最重要的是——“损害(通过取消 API 访问)Facebook 视为实际或潜在竞争威胁的应用程序。” Id. p 200. 在 2011 年,它宣布了一项据称“旨在禁止‘竞争性社交平台’以及任何与竞争性社交平台链接或集成的应用程序访问其 API 的公司政策”。Id. p 199. 2013 年,Facebook 宣布了一项更广泛的政策,禁止从通过“复制 [Facebook 的] 核心功能”来竞争的应用程序,即使它们不是完整的社交网络。同上,p 201.

在某种程度上,美国声称 Facebook 的 2011 年政策实际上禁止——而不是仅仅“旨在”禁止,正如指控的确切措辞一样——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仅因为这些应用程序还“链接或集成”其他社交网络服务,法院不接受这种描述,因为它与 FTC 在同时提交的其他相关案件的答辩书中引用的 2011 年政策的文本不一致。

参见 Vanover v. Hantman, 77 F. Supp. 2d 91, 98 (D.D.C. 1999)(法院可以考虑“在诉状中提及并且是原告索赔的核心”的诉状之外的材料)。正如 FTC 的投诉中所述,2011 年的政策仅涵盖“Facebook 上的应用程序”——即上述那种“画布应用程序”— 而不是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或网站,例如 ESPN.com。见第 20-3590 号,ECF No. 3 (Redacted FTC Compl.), p 139(引用 2011 年的政策规定“Facebook 上的应用程序不得集成、链接、推广、分发或重定向到任何其他竞争社交平台上的任何应用程序”)。因此,2011 年的政策限制了在 Facebook 自己网站上托管和使用的应用程序可以做什么;它无意限制独立应用程序和网站链接或集成其他社交网络。

无论如何,凭借其政策,Facebook“开始有选择地执行”这些政策,“以切断 Facebook担心有朝一日可能威胁其垄断地位的公司的 API 访问”。Redacted Compl., p 202. 原告声称在切断访问权限时,Facebook 打算并确实通过突然剥夺目标应用程序的“关键基础设施”来“破坏[e]”目标应用程序,而这些应用程序一直依赖于这些应用程序的增长和参与度——即 Facebook 的用户数据和网络。Id. 投诉提供了七个独立的竞争或潜在竞争示例Facebook 在 2013 年至 2015 年期间针对 API 撤销的竞争性应用程序。每个应用程序在承诺早期增长后,在失去访问权限后不久就动摇了。Id.,pp 207-12(Voxer),213-14(Vine), 215–16 (MessageMe), 217–18 (Path), 219–21 (Circle), 222–24 (Tsū), 225–29 (Phhhoto). 大约在同一时间,Facebook 宣布了另一项新政策,要求所有开发人员在获得 API 访问权限之前寻求许可,即使他们以前拥有过。Id.,p 203。Facebook随后拒绝了“它归类为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的应用程序”的此类请求。Id.

根据原告的说法,Facebook 的政策和执法决定有助于“确保 [e] 潜在的竞争对手无法在个人社交网络中服务市场中获得或保持立足点。” Id., p 230. 更重要的是,原告声称,Facebook 的行为甚至阻止了其他公司(及其风险投资支持者)考虑挑战 Facebook Blue。Id. 其效果是“维持和增强 Facebook 的垄断力量”。Id.,p 231。

尽管诉状中陈述的故事到此结束,但原告反对当前驳回动议的简报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结尾。根据该简报和 Facebook 新闻稿,原告将其作为证据附加到他们的反对派中,参见 ECF 第 121-7 号,2018 年,Facebook 终止了所有有关竞争对手 API 访问的政策。参见 ECF 编号122 (States Opp.) at 13. Facebook 不反对这一论点,见 ECF No. 123 (Reply Stastes). 在 24 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平行诉讼中的投诉提出了相同的指控。参见 Redacted FTC Compl.,pp 148-49。因此,法院对 Facebook 在 2018 年收回其 API 政策这一事实采取了司法关注。参见 Bowden v. United States, 106 F.3d 433, 437(D.C. Cir. 1997)(在考虑驳回动议时考虑“记录中的诉状和无可争议的文件”);Webster v. Spencer, No. 17-1472, 2020 WL 2104231, at *5(D.D.C. 2020 年 5 月 1 日)(引用类似案例)。有足够耐心的读者会发现该撤销具有法律意义。

D.程序历史

原告——46 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关岛领土——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提起诉讼。参见Redacted Compl. at 5 n.1。他们的投诉指控三个罪名。首先,他们声称 Facebook 已经违反并正在违反 Sherman法案 的第 2 节,法案禁止通过以下所描述的两种形式的排他性行为维持垄断:

收购新生和潜在的竞争对手,并反竞争地限制对其 API 的访问。Id.,pp 256–62。其次,Facebook 通过收购Instagram违反了《克莱顿法案》第 7 条,从而“基本上.……减少竞争倾向于建立垄断,”15 U.S.C. § 18,并且它持续持有和使用 Instagram 资产违反该法规。Id.,pp 263–67。第三条也是最后一条,Facebook收购和持续持有 WhatsApp 同样违反了违反第 7 条。Id.,pp 268-72。原告寻求对这些违规行为的公平救济,包括禁止未来类似行为的禁令和剥离非法持有的资产,Id.,pp 277(2), (8),根据克莱顿法案第 16 节。参见 15 U.S.C.第 26 条(授权“任何人……为了禁令救济而提起的诉讼. . .以防止因违反反托拉斯法而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威胁”)。

如前所述,联邦贸易委员会与州原告在同一天对 Facebook 提起了非常相似的诉讼,寻求类似的禁令救济。该行动被分配给该地区的 Christopher R. Cooper 法官。根据管辖相关案件的地方规则 40.5(c)(2),他被要求将 FTC 的诉讼重新分配给本法院,该法院主持先前提交的州案件。参见第 20-3590 号,2021 年 1 月 12 日的会议记录。

Facebook现在已经开始反驳这两项诉讼。参见 ECF 第 114 号(MTD 州);No.20-3590,ECF 编号 56-1(MTD FTC)。虽然案件可以合并,但法院认为,通过在单独的、同时发表的意见中解决两项驳回动议,将提高清晰度。如上所述并在下文中解释,它将批准驳回原告案件的动议。相比之下,法院只会驳回起诉,不会驳回案件,在FTC的行动中允许政府修改。可以在随附的意见中找到原因的解释。参见Mem. Op., No. 20-3590。

II. 法律标准

Facebook 将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12(b)(6) 反驳这一诉讼,因为它没有说明可以给予救济的索赔。参见 MTD States at 1。在评估此类抗诉中时,法院必须“将投诉的事实指控视为真实…并且必须授予原告‘可从指控的事实中得出的所有推论的利益’。” Sparrow v. United Air Lines, Inc., 216 F.3d 1111, 1113 (D.C. Cir. 2000)(引用 Schuler v.美国,617 F.2d 605、608(DC Cir. 1979))。尽管“详细的事实指控”是不需要承受规则 12(b)(6) 的动议,Bell Atlantic Corp. v. Twombly,550 U.S.544, 555 (2007),“投诉必须包含足够的事实,被接受为真实,以'陈述表面上看似合理的救济要求'”,Ashcroft v. Iqbal, 556 US 662, 678 (2009)(引用Twombly, 550 U.S. at 570)——也就是说,投诉中指控的事实“必须足以引起在投机水平之上获得救济的权利。”

Twombly, 550 U.S. at 555. 法院不需要接受为真,那么,“作为事实指控的法律结论”, Trudeau v. FTC, 456 F.3d 178, 193 (D.C. Cir. 2006)(引用 Papasan v. Allin, 478 U.S. 265, 286 (1986)),或“推论…没有得到起诉事实的支持。”Id。(引用 Kowal 诉 MCI Commc'ns Corp., 16 F.3d 1271, 1276 (D.C. Cir. 1994))。它可能不仅考虑“起诉中指控的事实”,以及“起诉中所附或包含的任何文件[,]以及[法院]可能会采取司法注意的事项。”Equal Emp’t Opportunity Comm’n 诉 St. Francis Xavier Parochial Sch., 117 F.3d 621, 624 (D.C. Cir. 1997)。

Ⅲ. 分析

Facebook 在这里提供了多种驳回依据,包括管辖权和实体问题。法院首先考虑原告缺乏第三条提起诉讼资格这一论点。对这一论点持支持态度的不多。但这是原告占优势的唯一地方,因为法院同意 Facebook,他们对 API 交易的第 2 节挑战在法律上是失败的。它还得出结论,他们关于 Facebook 收购的第 2 条和第 7 条索赔是在提交起诉之前至少六年发生的,受到失职原则的禁止。因此,有必要驳回整个案件。

A. 提起诉讼的资格

原告根据《克莱顿法》第 16 条提起诉讼,该条规定“[a]任何个人、公司、公司或协会均有权提起诉讼并获得禁令救济…以防止因违反反托拉斯法而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威胁。” 15 U.S.C. § 26. 为了满足第三条的要求,即他们阐明他们所遭受的事实上的伤害,原告以其“作为家长的身份”提起诉讼。Alfred L. Snapp & Son, Inc. 诉 Puerto Rico,458 U.S. 592, 594 (1982);见States Opp.,第5行。“parens patriae起诉资格的学说允许[a]国家[]代表[其]公民提起诉讼。”纽约诉微软公司案,209 F. Supp. 2d 132, 149 (D.D.C. 2002)。为此,一个国家必须“断言损害了被定性为‘准主权利益’的东西,”Alfred L. Snapp, 458 U.S. at 601,指的是“国家对其福祉的利益[民众”,“足以在国家和被告之间引起实际争议”。同上,在602行。虽然“准主权利益”的概念相当“模糊,”同上,它包括一个国家的“对[其]经济持续繁荣的兴趣”,这样原告有“资格挑战那些明显和直接影响将是内部经济实质性破坏的行动。”宾夕法尼亚诉 Kleppe, 533 F.2d 668, 674 (D.C.圆周率1976)(引用案例);Alfred L. Snapp, 458 U.S. at 607 (“国家对其居民总体上的健康和福祉——包括身体和经济——享有准主权性质的兴趣。”)。为了确保这种“对国家经济的伤害是…足够严重和概括,”Kleppe, 533 F.2d at 675,它必须“与特定私人的利益相区分,”Alfred L. Snapp, 458 U.S. at 607 — 换句话说,“争议必须在本质上牵涉到国家在经济监管中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影响国家中一部分阶层人民的利益。” Kleppe, 533 F.2d at 674. 为了确保必要的伤病范围,一些“相当大的”“国家人口比例”…必须受到质疑行为的不利影响。”Alfred L. Snapp,458 U.S. at 607;另见纽约诉微软案,209 F. Supp. 2d at 152(询问“被指控的错误的直接影响[是否]被绝大多数...该州的公民所感受到,因此可以说诉讼是为了公众的利益”)。

在反垄断领域应用这些原则,最高法院很久以前就认定,根据《克莱顿法案》第 16 条,一个州有权针对价格垄断阴谋寻求禁令。Georgia v. Penn. R. Co., 324 U.S. 439, 451 (1945) 。在这种情况下,佐治亚州声称其 “经济…并且 [其] 公民的福利 [已经] 由于这一所谓的阴谋而受到严重影响,”同上,第450行,法院同意反垄断违规行为“可能对一个国家的繁荣和福祉产生深远的影响,就像从河流中调水一样。”同上;另见同上,第 451行(国家遭受“除此之外的利益”的损害)可能受到影响的特定个人”,因为该阴谋如果被证实,“会限制她人民的机会,束缚她的产业,阻碍她的发展,并使她的经济处于劣势位置。”)。引用该决定,下级法院一直认为,原告有权根据第 16 条针对反垄断违法行为寻求禁令,其影响在其境内广泛存在。例如,纽约诉微软公司案,209 F. Supp.2d 在 150-52(一个垄断者带来的“对竞争的严重阻碍”已经足够了);在re Ins. Antitrust Litig., 938 F.2d 919, 927 (9th Cir.(“国家在防止违反反托拉斯法对其公民造成伤害方面的利益确实是家长性质可以通过获得……禁令来体现。”);宾夕法尼亚州诉 Russell Stover Candies, Inc., No. 93-1972, 1993 WL 145264, at*8(E.D. Pa. May 6, 1993)(“[A] 州可能……寻求因违反联邦反垄断法对其整体经济造成损害的禁令救济。”)。

在这些情况下,这里的原告已经适当地为其所在州的经济福祉中的准主权利益辩护。他们的诉状称,Facebook 通过反竞争手段阻止了其在个人社交网络服务领域的垄断地位的可行竞争对手的出现。结果,数百万原告的公民在该市场上经历了“他们可用的隐私选项和内容的质量和多样性下降”,请参阅Redacted Compl., pp 8, 247–50 — 也就是说,依据州政府的理论,数百万人使用 Facebook 的有效价格在上涨。同上,p 46(用户“交换他们的时间、注意力和个人数据以访问 Facebook 的服务”)。此外,依赖“社交广告”的中小型企业缺乏比 Facebook更低价格提供更高质量服务的替代物,同上,pp 52、252,就美国总体而言,社交网络领域的创新和投资受到抑制。同上, pp 8, 230, 246. 尽管这些指控含糊不清,但法院发现它们至少足以满足在声称违反反垄断法的情况下家长式起诉资格的诉求要求。

Facebook 试图区分乔治亚州诉宾夕法尼亚铁路案和纽约州诉微软案,基于在这些情况下违反反垄断法造成的损害的大小:针对二十条铁路的价格固定的合谋和非法维护微软在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方面的垄断。参见MTD States at 5 。而不是损害原告的立场,纽约州诉微软支持他们提起诉讼。在那里,法院认为微软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必要的“对[原告]州内的竞争的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可以说该诉讼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因为“每个 [州] 的数百万公民以及数百甚至数千家企业都在使用运行 Microsoft 软件的个人电脑。” 209 F. Supp. 2d 在 151-52(引文被省略和清理)。在这里,州原告同样声称,数以千万计,甚至数以百万计的公民一直使用Facebook Blue,并且仅在 2019 年,美国广告商就为访问这些用户支付了超过 300 亿美元。见Redacted Compl.,pp 1, 48, 68–70。因此,法院无法看到,尤其是在现阶段,它如何能够发现 Facebook 所谓的竞争压制对原告的经济缺乏“足够严重和普遍”的后果;对他们准主权“经济监管利益”的损害似乎至少可以与微软造成的损害相提并论。Kleppe, 533 F.2d at 674. 被告重申社交网络服务行业,本质上是离奇的事业,因此在该市场上受到压制的竞争不能在法律上对国家的整体经济福祉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参见Reply States at 5–6,但是单就相关广告市场的庞大规模而言似乎表明并非如此。

因此,原告已在此阶段确立了家长式起诉的资格。

A. 平台政策

现在转向实体问题,法院首先根据《谢尔曼法》第 2 条对 Facebook 平台相关行为提出质疑。该条禁止维持垄断,该罪行“具有两个要素:(1)在相关市场上拥有垄断权;(2)故意保持这一势力,其独立于增长、卓越产品、商业敏锐或既有事件所带来的增长和发展。”美国诉微软公司案,253 F.3d 34, 50 (D.C. Cir. 2001)(引用美国诉微软案)Grinnell Corp., 384 U.S. 563, 570–71 (1966))。违反第 2 节的第二个要素是通常简称为“反竞争”或“排他性行为”。同上,第58行。

回顾一下,原告声称 Facebook 采纳并执行了许多控制其 API 使用的反竞争政策。最突出的是,它在 2013 年宣布了一项政策,拒绝允许第三方独立应用程序(如上面讨论的国际象棋应用程序或 ESPN 应用程序)访问这些 API,如果它们“复制Facebook 的核心功能”——即,如果他们与 Facebook Blue 竞争。参见 Redacted Compl., p 201。原告声称,从 2013 年到 2015 年,Facebook 对之前提供 API 访问权限的许多独立应用程序实施了该政策。参见 id., pp 207–12 (Voxer), 215–16 (MessageMe), 217-18(Path),219-21((Circle),222-24(Tsū),225-29(Phhhoto)。据称,Facebook 还“主动”针对新推出的应用程序执行了这些政策,因为它担心可能会成为威胁,同上, p 203,例如 Vine。同上,pp 213-14。原告争辩说这些行动代表非法“有条件处理”或非法“拒绝处理”其 API 访问权限被撤销或阻止的应用程序。States Opp. at 34–35.。

然而,本法院同意 Facebook 的观点,即这两种理论在法律上都不成立。该结果来自三个结论。首先,根据当前的反垄断原则,Facebook 拒绝向其竞争对手提供 API 访问的一般政策本身并不适用违反第 2 节。其次,尽管 Facebook 撤销竞争对手的 API 权限(在之前为其提供访问权限之后)的具体实例可能违反了第 2 节,但最后一次被指控的实例发生在 2015 年,因此目前或即将违反法律法院在此责令。第三,更简单地说,原告为支持“有条件交易”理论辩护失败。法院首先审查前两个,然后移至第三个。

对于那些将在 FTC 案件中将本意见与法院的配套意见一起考虑的人,以下“法律框架”部分在两者中是相同的。鉴于管理国家诉讼和FTC诉讼的不同法律制度,随后的分析有些不同,但结果是相似的。

1.拒绝交易

a. 法律框架

管制拒绝交易索赔的中心原则是,一般而言,垄断者有“拒绝与其他公司打交道的权利”,其中包括“拒绝与竞争对手合作”的权利。Verizon Commc'ns Inc. 诉 L. Offs。Curtis V. Trinko, LLP, 540 U.S. 398, 408 (2004) (引用 Aspen Skiing Co. v. Aspen Highlands Skiing Corp., 472 U.S. 585, 601 (1985))。这是因为“ 垄断者既被期望也被允许像任何其他公司一样竞争”,并且“[部分] 像其他人一样竞争的艺术是能够决定与谁以及以什么条件打交道。” Viamedia, Inc. 诉 Comcast Corp.,951 F.3d 429,454(7th Cir. 2020)(引文省略)。即使垄断者拒绝与其竞争对手交易只是“为了限制进入”,这条一般的无交易义务规则也适用—— 换句话说,因为它想阻止那个竞争对手与它竞争(而拒绝与其交易),例如,奥林匹亚装备租赁公司诉 W. Union 电话Co., 797 F.2d 370, 375–76 (7th Cir. 1986)(“今天很明显,拥有合法垄断权的公司没有帮助其竞争对手的一般义务”,因此也没有义务“向新进入者伸出援助之手……[或]帮助[竞争对手]……生存或扩张”); Novell, Inc. 诉 Microsoft Corp., 731 F.3d 1064, 1074(2013 年第 10 期)(“即使是垄断者通常也没有义务与其他人分享......其知识产权或物理财产竞争对手。”)美联储。Trade Comm’n v. Qualcomm Inc., 969 F.3d 974, 993 (9th Cir. 2020)(“作为最高法院一再强调,没有义务按照竞争对手的竞争对手喜欢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交易。”)(引用 Pac. Bell Tel. Co. v. LinklineCommc'ns, Inc., 555 U.S. 438, 457 (2009));Aerotec 国际公司诉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案,836 F.3d1171, 1184 (9th Cir. 2016)(驳回拒绝交易是非法的,因为其动机是“意图取消竞争”)。

明确地说,这些决定“并非基于[垄断者拒绝交易]不会损害竞争的观点”;显然,“拒绝帮助新进入者可以确实”有这种效果。见 Daniel A. Crane,Monopoly Broth ,76 反托拉斯法典 663, 669 (2010)。相反,该规则宣布单方面拒绝交易本质上“本身合法”,id。在 666 或“推定[ly] 合法”,Novell,731 F.3d 在 1073,依靠三个反垄断政策的首要考虑。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公司可能会通过建立一个基础设施来获得垄断权,使他们特别适合为客户服务。迫使这些公司分享其优势的来源与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因为这可能会削弱垄断者、竞争对手或两者对那些对经济有利的设施进行投资的动机。” Trinko, 540 U.S. 407-08。换句话说,已经大而成功的公司“可能会被阻止投资、创新或扩张。. .知道[他们]创造[e] [他们]的任何东西都可能被迫分享”,而“较小的[竞争对手]可能[类似地]被吓倒,知道[他们]可以要求捎带[的权利]他们的]更大的竞争对手。” Novell,731 F.3d 1073。那均衡会阻碍而不是促进消费者福利。见奥林匹亚装备。租赁,797 F.2d at 379(“如果一家拥有垄断权力的公司有义务向新进入者提供积极援助,或者自愿延长其继续提供援助的义务,那么消费者的境遇会不确定地更。”)。其次,“强制共享使联邦法院扮演中央计划者的角色”,要求他们挑选他们将命令强制共享的适用条款和条件,“尽管他们没有能力承担这一角色。” Aerotec,836 F.3d 1183。最后,“强制共享实际上可能为垄断者与其一个或多个竞争对手之间的勾结提供机会”。Id。共谋是“反垄断的最大恶行”,Trinko,540 U.S. 408,本身就“对消费者和竞争过程都造成了伤害”。Novell,731 F.3d 1073。

尽管如此,一般的无交易义务规则确实有一个例外的“狭隘针”,id 1074,可追溯到最高法院在阿斯彭滑雪中的判决。在该案中,被告拥有科罗拉多州阿斯彭市场的四个滑雪胜地中的三个(使其成为垄断者),并且长期以来一直与第四个(竞争对手山)合资经营,为这四个滑雪胜地提供了一张合算的门票。见 472 U.S. at 588-92。那张联票是有利可图的双方,让客户满意。Id 610. 然而,被告阿斯彭滑雪,最终终止了联票。原告高“尝试了各种越来越绝望的措施来重新制作联票”,包括最终“以零售价购买被告的门票”。 Trinko, 540 U.S. 408-09。阿斯彭滑雪甚至拒绝在其度假村接受这些门票。根据法院的说法,基于这些事实,陪审团(已认定有责任)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阿斯彭滑雪“并非出于效率问题,而且…… . . [相反] 愿意牺牲短期利益和消费者商誉,以换取对其较小竞争对手的长期影响。” 472 U.S.610-11。法院认为,这足以承担第 2 条的责任。

据了解,阿斯彭滑雪违反了《谢尔曼法》——尽管有一般的无交易义务规则——因为它以掠夺性方式行事,即说它故意伤害自己(和消费者)是为了更多地伤害竞争对手。考虑一个掠夺性定价计划的类比情况,其中一家公司将其商品定价低于其成本和竞争对手的成本,目的是将这些竞争对手赶出市场并使其孤立无援;在掠夺性公司利用其承受低于成本定价造成的损失的更大能力的情况下,这种方案有效。见 Novell, 731 F.3d at 1075(绘制此比较);布鲁克集团Ltd. 诉 Brown & Williamson Tobacco Corp., 509 U.S.209, 224 (1993)(解释掠夺性定价原则)。阿斯彭滑雪正在做一些非常相似的事情。通过终止一个有利可图且令客户满意的合资企业,甚至拒绝接受以零售价购买的代金券来重建它,它正在忍受短期痛苦,其唯一目标是将其竞争对手(无法忍受这种痛苦)赶出市场。被告因此失去了一般无交易义务规则的通常保护,因为它利用其一般权利来选择与谁打交道,“作为一个更大的反竞争企业的一部分”——即,一个旨在“损害竞争,”因此消费者,“通过巩固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并在竞争对手被淘汰后使其能够榨取垄断租金。” Viamedia, 951 F.3d at 462(引用 Novell,731 F.3d at 1075)(已清理);另见菲利普 E Areeda 和 Herbert Hovenkamp,反托拉斯法卷。IIIB,p 772d3,第 235 页(2014 年第 4 版)。

以阿斯彭滑雪违规为特征的“更大的反竞争企业”,至关重要的是,不能简单地意图伤害一个或多个竞争对手——或者,同一枚硬币的另一面,避免帮助——一个或多个对手。“在集中市场中,保持或提高自己的市场地位的意图总是需要知道竞争对手必须受苦”,如果反垄断法要谴责垄断者采取的每一项行为,“其效果或目的是限制与自身的竞争”,垄断者没有义务帮助他们的竞争者的规则几乎没有留下任何余地。参见 Areeda & Hovenkamp, p 772c2, at 220–21。这就是为什么最高法院将阿斯彭滑雪描述为“处于或接近第 2 条责任的外部边界”,Trinko,540 409,并“拒绝将责任扩大到其他各种拒绝交易的情况。”Novell,731 F.3d 1074;但参见 Steward Health Care Sys., LLC 诉 Blue Cross & Blue Shield of Rhode 岛,311 F。 3d 468, 483 (D.R.I. 2018)(认为不应将 Trinko 解读为“收回对拒绝交易索赔的控制权”)。这就是为什么责任的试金石是上述那种掠夺性设计的原因:拒绝交易的“唯一可以想象的理由或目的”是“牺牲短期利益以从长远来看获得更高的利润”排除竞争。” Aerotec, 836 F.3d at 1184(引文省略)。

因此,法院根据阿斯彭滑雪的特定事实对非法拒绝交易进行了三部分测试,旨在发现掠夺性定价,同时避免过度包容。首先,“垄断者和竞争对手之间必须有一个预先存在的自愿和可能有利可图的交易过程”,垄断者后来拒绝与之交易。Novell,731 F.3d,1074;高通,969 F.3d at 993。就是没有这个先前存在的关系注定了 Trinko 的原告,法院在此基础上维持驳回其索赔,尽管他们的指控是Verizon 拒绝与竞争对手打交道的意图是,而且确实会削弱他们的增长。见 540 U.S. 404-05, 407, 409。其次,“拒绝交易 [必须] 涉及被告已经在现有市场上销售给其他类似客户的产品。”高通,969 F.3d 994;参见 Areeda & Hovenkamp, p 773d3, at 233(被告必须“出售 特定向其他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但拒绝向“竞争对手出售相同的产品或服务”)(引用 Trinko,540 U.S. at 410)。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垄断者的先前存在的交易过程的终止必须表明愿意放弃短期交易利润以达到反竞争的目的,”Novell, 731 F.3d at 1075(引文省略);见Qualcomm, 969 F.3d at 993,而不是推进有效的商业目的。另见Covad Commc'ns Co. 诉 Bell Atl. Corp., 398 F.3d 666, 675 (D.C. Cir. 2005)(以拒绝交易索赔,原告“必须证明[被告]拒绝交易造成[被告]短期经济损失”)。这些案例和主要论文对测试的这一方面提供了苛刻的解释:高通要求掠夺性动机是“唯一可以想象的理由或目的”,否则无法解释的利润牺牲,请参见 969 F.3d 993;Novell发现停止交易是否“不合理,但有损害竞争的倾向”,731 F.3d at 1076;Areeda & Hovenkamp 寻找“既定交易过程中无法解释的、明显不合理的变化”。Areeda 和 Hovenkamp,p 772d3,第 233 页。

应用这些原则,很明显,Facebook 不会仅因为采取的不向竞争对手提供 API 访问的政策而违反第 2 节。如上所述,垄断者没有义务与其竞争对手交易,并且拒绝这样做通常是合法的,即使它的动机是,就像 Verizon 在 Trinko 中那样,是出于“限制新公司进入”或阻碍现有公司的发展。参见 540 U.S. at 408。由此可见,一家公司仅宣布其选择不与竞争对手交易,无论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都不违反第 2 节。原告关于政策本身为何不合法的核心论点——他们的颁布旨在并确实“阻止已建立用户网络的应用程序开发可能威胁到 Facebook 的社交功能,”State Opp. 35——错失机会。上述案例的核心是,Facebook 没有反垄断义务来避免创造这种威慑。例如,参见 Olympia Equipment Leasing, 797 F.2d at 375。

(“今天很明显,一家拥有合法垄断权力的公司没有一般的责任通过拉动竞争优势帮助其竞争对手。”)。

此外,Facebook 禁止竞争对手访问 API 的一般政策显然是合法的,因为它仅涵盖了之前没有自愿与之交易的竞争对手。(其他竞争对手在下文 B.1.b.ii. 节中提及。)毕竟,这种先前的交易历史是Aspen skiing索赔的必要要素。这也是为什么仅仅宣布或维持不与竞争对手交易的一般行为本身不能违反第 2 条;相反,分析必须侧重于特定行为。见阿瑞达 &Hovenkamp, p 773e, at 273(解释了Aspen Skiing 违规行为是“可见的特殊事件[s]”)。考虑原告起诉状中的一个例子:引用其政策,Facebook 在 2013 年初,仅在 Vine发布几个小时后,阻止了其API 访问。Vine 是一个被它视为竞争对手的新应用程序,。见编辑复合,pp 213-14。根据Trinko,该决定显然是合法的,因为它具有前瞻性:Facebook 先前就不允许 Vine 访问其APIs。尽管该公司正在针对 Vine 执行其“复制核心功能”政策,但这一事实对 Aspen Skiing 的分析没有影响;相反,拒绝与 Vine 交易是否违反了第2条取决于该拒绝本身的细节。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垄断者开始实施一系列拒绝与竞争对手交易的协同计划,该计划或“行为方式”可能单独和独立地构成违反《谢尔曼法》。参见美国政府诉微软公司案,253 F.3d 34, 78(注意行为过程理论而不传递其有效性);infra at 62-63(进一步讨论理论)。然而,即使这种说法是可识别的,仅仅维持拒绝与竞争对手交易的政策也是不够的。相反,为了具有可诉性,违法的拒绝交易计划必须由本身独立违反Aspen Skiing测试的拒绝组成。

参见 Simon & Simon, PC 诉 Align Tech., Inc.,第 19-506 号,2020 WL 1975139, at *7–8 (D. Del. Apr. 24, 2020)(“原告将 [被告] 其他不可诉的拒绝作为“计划”进行交易的描述并不能挽救其索赔。”); Eatoni Ergonomics, Inc. 诉 Rsch。In Motion Corp., 826 F. Supp. 2d 705, 709–10 (S.D.N.Y. 2011)(“[原告] 没有也不能引用任何权威的法律修正议案,即一系列不违反反垄断法的单方行为可能会被合并为非法的‘行为过程’。”),aff'd, 486 F. App'x 186(2d Cir. 2012);Masimo Corp. 诉 Tyco Health Care Grp.,L.P., No. 02-4770, 2004 WL 5907538, at *5–6 (C.D. Cal. June 10, 2004)(解释说行为过程责任理论不能“允许将明确的法律行为混为一谈以支持原告的反垄断案件”)。否则,正如一些学者令人信服地解释的那样,由于上述政策原因,垄断者可能会因拒绝交易而面临责任,而这些交易是绝对不受审查的。参见 Crane, 76 Antitrust L.J. at 666–69;Douglas H. Ginsburg 和 Koren Wong-Ervin,挑战第2条下已完成的合并(乔治梅森大学 L. & Econ. 论文第 20-14 号,2020 年 5 月),https://bit.ly/3wPRpnx;也请参见 64 处。因此,美国无法通过重新制定 Facebook 采用的拒绝与所有竞争对手交易的政策是实施非法的垄断维持计划。相反,这样的计划必须涉及特定的情况,在以下这些情况下,该政策被执行 (i) 针对垄断者之前与之交易的竞争对手;(ii) 当垄断者继续与市场上的其他人进行交易时;(iii) 在短期利润损失下,除了从长远来看将竞争对手赶出业务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可以想象的理由。

i. 具体拒绝

原告再次补充说,他们声称有一些具体的拒绝交易实际上符合这些要求。见州奥普 38。 然而,所有这些陈述的情况都发生在 2013 年到 2015 年之间,最新的 - 撤销 Tsū 的 API 访问 - 发生在 2015 年 9 月。请参阅已编辑的 Compl.,pp 222-24。即使假设那些特定的拒绝交易与 Apen Skiing 发生冲突,美国起诉之前的五年延迟对于其根据《克莱顿法案》第 16 条提出的公正救济要求是致命的。

如上所述,第 16 条授权“禁令救济”“针对因违反反垄断法而造成的威胁损失或损害,在与衡平法院针对可能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威胁行为的禁令救济相同的条件和原则下。” 15 U.S.C. § 26. 正如它所解释的那样,该条款授权通常的衡平法实践,在这种做法下,法院可以发出两种不同的禁令:(i) 那些“试图取消未来有害行为”的禁令,称为“预防性”禁令;和(ii) 那些旨在“防止过去行为的未来有害影响”的禁令,称为“补偿性”禁令。见 Lampkin 诉 Dist.of Columbia,886 F. Supp。 56, 62 (D.D.C. 1995)(引用 Dan B. Dobbs, Law of Remedies 164 (2d ed. 1993));另见加利福尼亚诉美国案。Stores Co., 495 美国271, 282 (1990)(解释第 16 条授权剥离,一种补偿性补救措施,只要“对……消费者的伤害持续”来自非法合并,因此仍然受到非法合并的“威胁”)。这里,国家寻求两种救济作为 Facebook 所谓的拒绝交易违规行为的补救措施。在预防方面,他们要求“禁止和限制 Facebook 继续从事任何反竞争行为,也不得在未来采用任何具有类似目的或效果的做法、计划、程序或设备。”编辑复合p 277(2)。在赔偿方面,他们寻求“其他进一步的公平救济,例如本法院可能认为适合恢复由 Facebook 过去与平台相关的行为造成的竞争条件和丧失的竞争。”同上,p 277(8)。

然而,鉴于这里唯一可能违反第 2 节的行为发生在 2013 年至 2015 年,国家似乎无法满足任何一种救济形式的要求。参见波多黎各政府诉 Carpenter Co., 442 F. Supp。3d 464, 474 (D.P.R. 2020)(政府原告“未能合理地证明应根据第 16 条授予禁令救济,因为“从起诉状的表面来看[显然][所谓的固定价格]计划中的最后一次损害行为发生在近十年前”)(重点省略)。

就预防性禁令而言,其关键要求是众所周知的:国家必须“证明即将违反反托拉斯法或可能继续或再次发生的当代违规行为造成重大损害威胁”。Zenith Radio Corp. 诉 Hazeltine Rsch., Inc., 395 U.S. 100, 130 (1969);另见加拿大新机动车辆展。Antitrust Litig., 522 F.3d 6, 14 (1st Cir. 2008)(“第 16 条......要求,为了获得前瞻性救济,原告必须面临真实和直接的伤害威胁,而不是推测或假设的。”)(已清理并省略引文);City of Los Angeles v. Lyons, 461 U.S. 95, 103, 111 (1983)(解释说“起诉状是否陈述了公平救济的合理基础”这一要素与第 III 条长期调查基本重叠)。

然而,Facebook 表面上以违反Apen Skiing 的方式撤销竞争对手的 API 访问权的计划并不是正在进行或“同时代的”,因为上次撤销被指控发生在 2015 年,政策本身在 2018 年暂停。见上文 15。鉴于这些事实,也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这样的计划“很可能……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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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洋 HN08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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