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26日在港交所早间公告,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含与校外辅导服务有关的要求及限制的高级指示。《意见》还规定,提供高中(不属于中国义务教育体系的范围)学科校外辅导服务的机构在开展活动时应考虑《意见》的要求。
公告称,公司在提供教育服务时,将遵循《意见》精神及遵守相关规则及法规。公司现正考虑采取适当的合规措施,预期该等措施将对与中国义务教育制度学科有关的校外辅导服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就致力遵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及任何相关规则及法规积极寻求政府的指导及配合政府的行动。
(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