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 沙雪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发布后,近日,对三孩生育政策,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都有新动作。
《决定》明确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同时,在《决定》全文发布当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就配套政策也进行了解释,国家卫健委解读了“十四五”期间婴幼儿托位数建设目标、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险方面的举措,以及包括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在内的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等。
近日,在修法、政策落地等方面,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都有新动作。
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八次委员长会议披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拟提请8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这也标志着在全国层面,三孩生育政策即将成为法律。
另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7月27日召开的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批示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这也意味着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有望尽快出台。
李克强批示说,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批示明确提出了几项政策内容,包括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此外,昨日(7月26日),全国政协召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专题协商会。在这次会议上,多位人口、医疗、社保等领域的专家提出意见建议,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都参加了这次会议。
据央视报道,这次会议上,有委员专家提出,要认真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配套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改变生育意愿下降趋势。与会的包括多项与人口和生育政策实施有关的国务院部门负责人,涉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教育部副部长孙尧等。
新京报记者 吴为 沙雪良
编辑 张磊校对 柳宝庆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