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文/胡毓靖 编辑/庄怡)7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公布第二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10起,涉及淘宝、天猫、京东、抖音多家电商平台。
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据公示内容,10起案例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分别是“直播带货”中虚构关注度、流量;雇佣专业团队、“刷手”;虚假交易拍A发B;“寄空包”等方式“刷单炒信”行为。市监总局透露,以“寄空包”的方式“刷单炒信”,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也是下一阶段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10起典型案例中,案例1的商家为抖音平台某服装店铺,2021年1月19日起,该店铺在进行直播活动时,通过雇佣专门在直播时刷人气的“水军”,进入直播间刷虚假流量,增加直播时显示的在线人数,制造直播间虚假的高人气氛围,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已处罚款2.3万元。
对此类直播带货中虚构关注度和流量的行为,市监总局指出,电子商务的兴起与发展,使得消费者更青睐于依赖“内容评判”对商品或服务进行选购、消费,同时“内容评判”也为经营者带来更大的“引流效应”。然而,流量“变现”也导致通过“作弊”方式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等“刷单炒信”行为花样翻新。当下,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等“带货”、“带节奏”的手段和套路更是五花八门,所谓的粉丝量、观看量、点赞量都是可以“刷”出来的。一些卖家通过营造直播间的“虚假繁荣”,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非理性消费。
案例2、3商家为淘宝商户,该类违法店铺利用淘宝旺旺联系曾经下单的消费者,或联系“刷手”,拍A发B,然后物流送达后给予好评,虚构交易记录,欺骗误导相关公众,已分别被处罚款15万和2万元。
市监总局表示,此类虚假交易拍A发B行为,从表面上看接近正常购物行为,具有很强的迷惑性、隐蔽性。然而万变不离其宗,无论违法手段如何披上“合法”外衣,其本质仍构成虚假交易违法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
案例4、5、6的商户则涉及通过雇佣专业团队、“刷手”帮助“刷单炒信”。其中,案件4商家为天猫休闲鞋类商户,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该店铺为提高公司网店访客量及网店内鞋子的销售量,通过雇佣刷单群和老客户进行刷单,虚构交易记录和交易量,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市监总局表示,这类团队组织清晰、分工明确,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加持”,使得“刷单炒信”日益职业化、规模化,非法获利额巨大,已经形成网络黑灰产业。“刷单炒信”不仅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还严重影响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损害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市监总局强调,对于规模化、团伙化的“刷单炒信”行为,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应当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4起案例则通过“改造”的物流刷单手段,进行“寄空包”刷单,涉及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其手段为通过兜售快递空包的网站,贩卖大量快递单号。这些快递单号或通过快递物流平台空转,或通过线下物流渠道“寄空包”,为不法商家提供虚假的物流信息,4家商户已被处罚款2-20万元不等。
对此,市监总局表示,以“寄空包”的方式“刷单炒信”,在“刷手”和物流的同步配合下,将空包裹投递或是在空包裹中放入小礼品,通过“物流”造假完成了交易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也是下一阶段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