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被司法冻结三个月才披露,金冠股份控股股东收监管函

快报
2021
07/30
20:3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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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0日电 因信披不及时,金冠股份(300510,股吧)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古都资管”)30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据监管函,古都资管作为金冠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的2.17亿股金冠股份股票于2021年1月28日被司法冻结,占金冠股份总股数的26.21%,但直至2021年4月21日才通过金冠股份对外披露。古都资管未在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发生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对外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

监管函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4.3.2条、第8.6.4条的规定。要求古都资管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金冠股份4月21日发布的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显示,古都资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27%,冻结涉及股份数量2.17亿股。本次冻结原因为古都资管与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被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古都资管名下1.11亿元的财产。(中新经纬APP)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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