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信微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能不能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检验着党史学习的成效。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细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新媒体“工信微报”特开设“回应民声”栏目,以回应群众关切,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办实办好。
来自北京的石女士提问:
听说民营企业经营建设5G铁塔并出租给运营商业务,需要向工信部申请一个许可,请问是否属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回复:
对于建设通信铁塔,我部未设立相关许可,基础电信企业可自主选择租赁相关铁塔设施。就铁塔设施共建共享,我部对基础电信企业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能共享不新建。基础电信企业应充分利用存量铁塔资源承接站址需求,原则上同址不委托新建铁塔。
二是能共享不独享。相关企业新建铁塔承接基础电信企业站址需求的,应通过相应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告知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应及时反馈共享租用需求。
三是落实安全责任。基础电信企业租用铁塔设施时,应明确相应资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得租用建设程序不规范或未竣工验收合格的设施。
(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