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最新消息,据漩涡视频联系济南市公安局,民警表示“阿里侵犯女员工”一事已在槐荫区分局立案,正全力侦查中。
8月8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正在积极调查取证,并表示调查侦办结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在此之前,涉事亚朵酒店两次强调前台工作人员操作未违规,给涉案男子房卡是在女员工确认之后办理的。该酒店人员还称其声明得到了警方的认可,随后被警方辟谣尚未得到认可。
警方立案侦查的意义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予立案。
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存在,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也就是说,刑事立案就表示进入了刑事司法程序,但立案并不表示一定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被法院判刑,最后还是要看公安机关搜集的证据和犯罪的危害程度。
当事人如果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申请复议,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予立案,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立案的意义在于公安局开始对案件开始调查,将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阿里事件时间线
8月12日:
阿里女员工事件已立案侦查;
8月11日:
亚朵酒店称办房卡经阿里女员工确认;
操作不违规,警方未认可;
8月10日:
亚朵酒店否认违规制作房卡;
阿里女员工醉酒饭店店员发声;
中纪委发声;
警方称调查有难度;
8月9日:
人民日报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
济南华联辞退涉侵害他人员工;
杭州妇联回应阿里女员工遭侵害;
字节跳动终止招聘阿里涉事男员工;
阿里涉事男员工曾到字节跳动面试;
阿里巴巴CEO张勇公布处理决定;
8月8日:
6000名阿里人倡议建立反性侵制度;
阿里合伙人王帅回应女员工被侵害;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涉事公司:明文禁止与业务单位吃喝;
华联当事人否认猥亵阿里员工;
阿里破冰文化截图流出;
警方正对阿里员工被侵犯案调查取证;
济南华联回应阿里员工被灌酒猥亵;
张勇在内网发帖回应“女员工被侵害”;
警方介入调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件;
阿里自称被性侵女员工食堂发传单;
8月7日:
阿里回应“女员工被侵害”:决不容忍;
阿里女员工称被客户和领导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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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