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盘手X老师推荐黑马,传授十几年炒股经验”、“加微信,推荐十倍牛股”、“内部消息,某股票即将拉升”…
股市“黑嘴”在A股生态系统中活跃多年,并且还颇具影响力。在利益的诱导下,部分散户惟恐踏错节奏,错过“赚钱”机会,在深知自己投资知识和经验不足的情况下,甚至还愿意掏出一定的提成跟随操作。
股市“黑嘴”正是利用了投资者的弱点,在市场上兴风作浪,屡屡迷惑大众,“杀猪盘”事件频频上演,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害网民合法权益。
为此,近期上海网信办会同上海证监局联合开展涉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网络信息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信息传播。
上海网信办、证监局出手清理“股市黑嘴”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壮大,投资者群体也在不断壮大,但由于部分投资者自身投资知识和经验不足,往往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各种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黑嘴也因此趁机兴风作浪,推荐黑马股票的电话、短信、广告等泛滥,已成为股市的公害。
鉴于此,近期,上海网信办会同上海证监局联合开展涉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网络信息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信息传播。
据上海网信办透露,专项整治期间,属地主要网站查删拦截有害信息1.7万余条,下架音视频专辑、节目3187个,处置违法违规账号8000余个,关闭直播间53个,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环境。
股市“黑嘴”清理行动主要聚焦音视频、直播类、财经资讯类、聚合类等属地重点网站,上海网信办、上海证监局加强联动协同,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讲,提高企业合法合规运营意识。同时督促指导各平台自查自纠涉非法证券期货经营风险,全面清理“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违法违规信息,对平台公众账号运营者强化证券期货经营资质核验,不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提供便利,全力压缩场外配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相关网络信息传播空间。
在专项整治中,上海网信办指导属地网站平台采取扎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哔哩哔哩对认证通过的财经类用户账号统一社群运营,加强内容安全教育,禁止未经资质认证的个人和机构发布涉投资理财等财经领域内容。
东方财富(300059,股吧)网通过“股民学校”专门频道,传播各类证券相关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投资者教育。
喜马拉雅加强对涉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网络信息的举报受理工作,对于核实为违规的内容进行拓展排查溯源,提高举报处理效率。
上海网信办表示,将继续以“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管理责任,加强金融信息服务内容管理,不断规范互联网金融信息传播秩序,促进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股市“黑嘴”屡禁不止
近日,A股上市公司三夫户外(002780,股吧)发布公告,董事易伟于2021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操纵三夫户外,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据了解,易伟是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5年05月15日成立。
易伟通过举牌成为三夫户外大股东,2020年10月27日晚间,三夫户外发布公告,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上市公司0.782%股权,增持后持股比例达到5.64%。2020年底,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年报公布的持股数达956.3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6.58%。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21日,三夫户外发布公告称,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投资基金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累计买入2.48万股,交易均价为18.60元。这次短线交易产生的1984元收益上交三夫户外。
与此同时,易伟还是微博财经大V,拥有粉丝量超41万。近期,有投资者向证监会举报易伟时指出,易伟基于新浪微博发布具有诱导性的股票信息,并通过售卖投资建议,所谓的船票4.5万,每周给投资建议,可以加他微信,他朋友圈指导买卖,分享消息,与大股东、合作基金一起打压股价,号召散户买入。
但实际上,易伟所谓的“投资建议”实际上是微博观点的整理,有投资者爆料称,“易伟自称十倍以下的股票看不上,但给船员推荐的都是管理层轮番减持的小票”“他自称美股赚了几十倍,可给船员推荐的都亏损50%以上”。
股市“黑嘴”危害大,但又屡禁不止。今年4月,备受关注的荐股“黑嘴”廖英强案开庭,案件涉案金额达5亿多元,此前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廖英强的罚没款合计1.29亿元。
经警方调查,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通过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等系列行为对市场进行操纵,从中非法获取巨额利润,严重扰乱并损害了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今年5月,证监会也通报了一起利用股市“黑嘴”操纵市场的重大案件,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郑某及其团伙与配资中介合谋,借入近4亿元资金和80余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大幅拉抬嘉美包装股票价格,并伙同股市“黑嘴”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接盘,其反向卖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涉嫌操纵市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
股市“黑嘴”为严打对象
近年来,监管层对股市“黑嘴”保持高压态势,但 “黑嘴”仍屡禁不止,并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网站、微博、股吧、微信群等平台中,“黑嘴”骗钱屡见不鲜。
这类“黑嘴”既有从券商系统下海的证券从业者,也有民间“股神”、投资大咖,甚至电视台主持人也参与其中。与严肃讨论证券话题行为不同,“黑嘴”更喜欢哗众取宠、装神弄鬼,夸夸其谈,以吸引投资者的关注,以致于误导投资者,最终“黑嘴”渔翁得利,跟随操作的投资者却成为“背锅侠”。
实际上,对于股市“黑嘴”,新《证券法》已加大了处罚力度。新《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新《证券法》还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违反相关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从事其他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不得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违反相关规定擅自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或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有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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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