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全红婵”商标,并非商标意识强

快报
2021
08/19
14: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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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全红婵”商标,并非商标意识强

8月16日,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东京奥运会女子单人10米跳水冠军“全红婵”被抢注商标,国际分类涉及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等,申请人包括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潘雄伟等,目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抢注“全红婵”商标,并非商标意识强

从大批网红到全红婵家抢拍、直播,搞得全红婵家人连休息也成问题,居民不堪骚扰,以至于当地不得不对来往车辆行驶做出限制,派人维持秩序,到“全红婵”被抢注商标,且涉及多个领域、多地企业和个人,全红婵俨然成为了公共资源,而非一名体育运动员。透过这些事件,从表面看,是因为全红婵拿了奥运冠军,且创造了跳水分数的“世界纪录”,以及家庭经济条件很差,长到14岁都没有去过游乐园等采访时的“妙语”,使其名声大振,引起各方广泛关注,最根本的还是点燃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利益之火,想借全红婵来追求自身利益,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对网红们来说,原本就是依靠流量生存的,也是依靠流量获取利益的。只要能够获得流量,只要能够赚取流量利益,相当一部分人是没有底线的,也是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和利益的。因此,不顾一切地奔向全红婵家,利用各种手段获取所谓的“第一手资料”、“独家信息”、“现场观感”,吸引眼球,提升流量,从而让自己完全成为了利益的工具,使整个网红群体的形象也受到一定损害。事实也是,公众对网红群体的认同感是不高的,评价也是比较低的。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就是因为网红群体中,充斥着一部分没有底线、不讲社会公德、不顾公共利益者、不守公共者,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做出了太多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市场规则、伤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从而让网红群体变成了一个在很多人眼里属于低俗、无良。甚至下流的群体,严重损坏了网红群体的形象,也影响了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

抢注“全红婵”商标,并非商标意识强

注册商标,原本是市场意识强、商标意识浓的标志。即便是抢注商标,也会被认为是商标意识浓的行为。然而,近年来,受利益驱动,一些企业和个人把抢注商标当成了一门生意,时刻瞄着别人家的产品、商品和信誉,只要有机会,有可能,有空间,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因此,一些名人、名句等,也被企业和个人大量抢注。虽然有关方面也在积极把关,无奈有的商标注册申请,实在无法从法律角度将其否决。因此,明知不够合理,却又不得不让其注册。从全红婵被多家企业和个人提出商标申请来看,显然又是一个名人被抢注、消费名人的典型案例。虽然将全红婵注册成商标,未必能够给注册者带来利益。但是,既然全红婵已经成名,且按照她的年龄和实力,在跳水赛场取得更多成绩是不容置疑的。那么,将“全红婵”商标掌握在自己手中,或许某天就会有企业花高价购买。也就是说,凡是抢注全红婵商标者,没有哪家是真正想用“全红婵”来为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的,而是玩的期货、期权,是想把“全红婵”商标掌握在自己手中,等待“鱼儿”上钩,让自己获取巨额利益。即便没有“鱼儿”上钩,对自己也没有什么伤害。这就是抢注者的心理,也是抢注者的利益观念。虽然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出发,拴注商标本身无可指责,甚至可以认为是商标意识浓的表现。但是,如此不顾一切地抢注名人商标,恐怕不是商标意识浓的表现,也不是市场意识强的表现,而完全是利益驱动的结果。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全红婵的利益侵犯。在此,我们也希望有关方面、立法机构等,面对企业和个人动辄抢注名人商标,是否也该在法律上有所完善与规范,亦即用名人的名字作为商标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抢注无效。

抢注“全红婵”商标,并非商标意识强

也许有人会说,名字相同者很多很多,到底该谁来同意呢?当然是最有名的那个。就像全红婵一样,或许全国还有其他人叫这个名字,但是,谁都知道,企业和个人抢注全红婵为商标,决不是奔着其他叫全红婵名字的人去的,而是奥运冠军全红婵。自然,需要得到奥运冠军全红婵的同意。其他名人名字被抢注商标,同样采用如此方式。至少,可以维护名人的权利,避免名人被过度消费。否则,也是对名人的利益伤害,更会对商标注册产生不利影响。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谭浩俊。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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